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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贵州省农田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日前,贵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和省农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从事田间作业拖拉机养路费的通知》(黔财综[2008]49号),对全省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将不再缴纳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