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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就具体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企业对社会所造成影响的责任。第二类是企业对社会自身问题的责任。
企业缺乏责任感社会增压力
观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类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免忽视了相应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劳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不断。企业缺少一分社会责任感,社会就会多一分压力。
专家评论:
我国第一家民办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发起人梁从诫:不环保的人是自私的人。那么从企业公民的角度来说,不讲究环保、没有可持续发展意识的企业就是自私的企业,把经济利益建立在对他人伤害的基础上,无异于涸泽而渔,饮鸩止渴。然而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在一些企业中,被单纯追求高额的利润所替代了。
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刘俊海:当前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矛盾是消费冲突,企业往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抓住了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就抓住了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牛鼻子”。
国研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境污染问题,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企业,花费了私人成本进行生产,由于对环境污染防治没有任何投入,势必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环境损害和额外成本。企业并未给予他人和社会以合理的补偿,也没有纳入生产成本,这就是一笔外部费用,由此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倾斜下,项目投资中成本收益比发生了人为扭曲。一些高污染的行业,因为政府没有对其污染行为进行监管、采取税收等方式将其外部化的污染内部化,使得这些高污染行业在不考虑污染时依然是盈利水平很高的行业。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电力、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实际上是将公众的资源转移给了特定的企业,造成了企业投资过程中高估了收益,低估了成本。
1、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时说,煤矿安全问题相当突出。今年1月1日至8月21日,发生特大事故33起,死亡95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3.5%和134.2%。这份报告尖锐地指出:这是“采带血的煤,赚带血的钱”。
2、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约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在宁夏,造纸企业被公认为污染大户,每年排入黄河的工业废水占宁夏排放总量的79%,居各行业之首。在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两家工厂,长时间偷排几千吨严重工业污染水,造成60万公斤鱼类被毒死,沿江群众不得不拧紧家中的水龙头,举家提着小桶去寻找安全的水源。对这样的企业,百姓称之为“缺德企业”,而这里的“德”,正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代名词。
企业责任?社会一致的呼唤
观点:无疑,人们需要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也需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还该看到,在加入WTO以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其竞争力的有力途径,企业的“得”大于“失”。而且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企业加强其责任意识趋势所在。
专家评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益沉重的资源压力和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中国企业必须走低消耗、低污染、可循环、高产出的绿色发展道路,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崔生祥教授:责任与竞争力是一个紧密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生共存。责任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必定是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和前提。同时,责任竞争力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经济由此更进一步参与到世界经济的竞争中,中国企业也更进一步成为全球竞争以及全球市场的一部分。
目前,发达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已经通过跨国公司的商品供应链以及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导到了许多中国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分享全球市场所面临的新挑战,这对中国企业来说,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探索过程。
中国企业协会副理事长陈英:我们所以要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是因为全球化对企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这个时代的要求。全球化的大背景需要企业有新的操作规则,需要企业在国际对话中使用新语言。那种传统的提企业只讲规模、产值、经济效益而不谈企业社会责任的做法越来越丧失说服力。
“SA8000”标准成“欲加之罪”
观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方面,欧美比我国起步早,评估体系相对健全。然而这却成了他们压制中国发展不良企图的工具。国外认证机构已将SA8000强加于中国企业头上,一旦成为国际标准,我国外贸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跨国公司“人权查厂”行为,企业将丧失话语权。
专家评论: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纪明波:我们必须看到SA8000产生的复杂经济政治背景,认清SA8000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比如SA8000中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内容,不完全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另外,能否通过SA8000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取得订单,把“劳工标准”、“人权标准“和贸易挂钩,这将阻碍相关产业的发展,减低我国人力资源和成本优势,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博士:发达国家的企业牢牢地占据着价值链前端的诸如技术、研发、品牌等环节,他们改变了竞争的规则。SA8000的出台是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一次改变竞争规则的重要举措。如果SA8000在中国广泛实施,在中美贸易摩擦不可避免甚至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将有可能成为美国限制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最好工具,操作起来比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更加方便,也更加显得仁义并能获得广泛的支持。
某大学教授:欧美发达国家想在WTO框架下将劳工标准与贸易限制直接挂钩的提议,由于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未能达成协议。但实际上,相关的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已通过跨国公司的商品供应链及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导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
处于全球供应链中的中国外向型企业首先遭遇SA8000责任标准的“发难”,推行社会责任认证的结果必然是限制一些企业,从而将更多的中小企业拒之于全球供应链的门外。大量的案例给成千上万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不降低成本,可能失去订单;但以牺牲社会责任去过度降低成本,同样也可能失去订单。
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SA8000标准由美国民间组织发起,不是国际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性劳工、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九个方面。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世界共有45个国家的720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意大利获证组织最多,达233家;其次是印度,为104家;中国大陆位居第三,达99家。
责任标准不能搞“拿来主义”
观点:但当欧美拿社会责任,标准作为贸易束缚的手段时,被动挨打的结果肯定是走向灭亡。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不能搞“拿来主义”,不能盲目的去接受西方责任标准的认证。我们要从社会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出发,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问题。
专家评论: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锡安:我们协会在考虑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时,坚持认为企业不能盲目申请国内外社会责任认证,也反对有些认证机构出于商业考虑,对企业进行片面的误导。
从各进出口商会掌握的情况来看,大中型出口企业由于管理比较规范、具有相对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愿意投入相应成本;而中小型企业资金匮乏、信息缺失的现状使得其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较弱。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官员汪连海:商务部正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以适应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抵制国际上一些不合理的所谓“标准”。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纪明波: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呼吁,更应该是刚性制度约束。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中国的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其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的重点是产权制度的改革。从整个社会来看,具备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才能够形成实现社会责任分担的微观基础。在此基础上,政府才可能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制度,以企业的利益为纽带引导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普遍的产权存在形式是“人格化”产权,这种产权是社会形成良好信用关系乃至普遍价值认同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重要标志。企业社会责任和法人治理结构结合的关键点在于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而实施的重点在于产权制度的改革。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中央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也需要政府的倡导和推动。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作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或惩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蔡志元)
企业社会责任的五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企业社会责任与某些标准混为一谈
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SA8000,有人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国际劳工标准》、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SA8000认证》,这样理解是不全面的。
企业要想获得可持续的经营,必须要对其利益相关因素承担相应责任。在标准认证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有第一方认证、第二方认证和第三方认证,而SA8000只是第三方认证中的一种。
误区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增加负担
有人认为,增加对社会的责任必然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减少企业的盈利;增加工人的福利和环保的投资,就必然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当社会责任投资变成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准则时,增加员工福利、增加对环境的关怀、对社会的责任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善待员工能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激发创新精神,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误区三:企业责任就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有人认为企业在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之后,就算完成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去承揽其它社会义务,否则,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会被社会责任所压跨。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合法纳税这一种方式,还有保护社会环境、捐款、资助、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手段。而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
误区四: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无关
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而是一个超越法律概念的一个定义宽泛的问题。维持一个经济体系的正常秩序,不能只依赖企业自觉性,而应当建立在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上。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不仅与一些企业家的素质有关系,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我国近年来制定大量的行业规范,但核心问题在于没有形成和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使得政府立法与公民守法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制衡机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自然就成了一句空话。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就具体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企业对社会所造成影响的责任。第二类是企业对社会自身问题的责任。
企业缺乏责任感社会增压力
观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类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免忽视了相应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劳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不断。企业缺少一分社会责任感,社会就会多一分压力。
专家评论:
我国第一家民办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发起人梁从诫:不环保的人是自私的人。那么从企业公民的角度来说,不讲究环保、没有可持续发展意识的企业就是自私的企业,把经济利益建立在对他人伤害的基础上,无异于涸泽而渔,饮鸩止渴。然而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在一些企业中,被单纯追求高额的利润所替代了。
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刘俊海:当前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矛盾是消费冲突,企业往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抓住了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就抓住了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牛鼻子”。
国研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境污染问题,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企业,花费了私人成本进行生产,由于对环境污染防治没有任何投入,势必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环境损害和额外成本。企业并未给予他人和社会以合理的补偿,也没有纳入生产成本,这就是一笔外部费用,由此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倾斜下,项目投资中成本收益比发生了人为扭曲。一些高污染的行业,因为政府没有对其污染行为进行监管、采取税收等方式将其外部化的污染内部化,使得这些高污染行业在不考虑污染时依然是盈利水平很高的行业。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电力、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实际上是将公众的资源转移给了特定的企业,造成了企业投资过程中高估了收益,低估了成本。
1、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时说,煤矿安全问题相当突出。今年1月1日至8月21日,发生特大事故33起,死亡95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3.5%和134.2%。这份报告尖锐地指出:这是“采带血的煤,赚带血的钱”。
2、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约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在宁夏,造纸企业被公认为污染大户,每年排入黄河的工业废水占宁夏排放总量的79%,居各行业之首。在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两家工厂,长时间偷排几千吨严重工业污染水,造成60万公斤鱼类被毒死,沿江群众不得不拧紧家中的水龙头,举家提着小桶去寻找安全的水源。对这样的企业,百姓称之为“缺德企业”,而这里的“德”,正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代名词。
企业责任?社会一致的呼唤
观点:无疑,人们需要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也需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还该看到,在加入WTO以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其竞争力的有力途径,企业的“得”大于“失”。而且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企业加强其责任意识趋势所在。
专家评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益沉重的资源压力和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中国企业必须走低消耗、低污染、可循环、高产出的绿色发展道路,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崔生祥教授:责任与竞争力是一个紧密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生共存。责任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必定是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和前提。同时,责任竞争力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经济由此更进一步参与到世界经济的竞争中,中国企业也更进一步成为全球竞争以及全球市场的一部分。
目前,发达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已经通过跨国公司的商品供应链以及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导到了许多中国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分享全球市场所面临的新挑战,这对中国企业来说,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探索过程。
中国企业协会副理事长陈英:我们所以要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是因为全球化对企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这个时代的要求。全球化的大背景需要企业有新的操作规则,需要企业在国际对话中使用新语言。那种传统的提企业只讲规模、产值、经济效益而不谈企业社会责任的做法越来越丧失说服力。
“SA8000”标准成“欲加之罪”
观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方面,欧美比我国起步早,评估体系相对健全。然而这却成了他们压制中国发展不良企图的工具。国外认证机构已将SA8000强加于中国企业头上,一旦成为国际标准,我国外贸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跨国公司“人权查厂”行为,企业将丧失话语权。
专家评论: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纪明波:我们必须看到SA8000产生的复杂经济政治背景,认清SA8000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比如SA8000中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内容,不完全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另外,能否通过SA8000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取得订单,把“劳工标准”、“人权标准“和贸易挂钩,这将阻碍相关产业的发展,减低我国人力资源和成本优势,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博士:发达国家的企业牢牢地占据着价值链前端的诸如技术、研发、品牌等环节,他们改变了竞争的规则。SA8000的出台是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一次改变竞争规则的重要举措。如果SA8000在中国广泛实施,在中美贸易摩擦不可避免甚至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将有可能成为美国限制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最好工具,操作起来比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更加方便,也更加显得仁义并能获得广泛的支持。
某大学教授:欧美发达国家想在WTO框架下将劳工标准与贸易限制直接挂钩的提议,由于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未能达成协议。但实际上,相关的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已通过跨国公司的商品供应链及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导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
处于全球供应链中的中国外向型企业首先遭遇SA8000责任标准的“发难”,推行社会责任认证的结果必然是限制一些企业,从而将更多的中小企业拒之于全球供应链的门外。大量的案例给成千上万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不降低成本,可能失去订单;但以牺牲社会责任去过度降低成本,同样也可能失去订单。
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SA8000标准由美国民间组织发起,不是国际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性劳工、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九个方面。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世界共有45个国家的720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意大利获证组织最多,达233家;其次是印度,为104家;中国大陆位居第三,达99家。
责任标准不能搞“拿来主义”
观点:但当欧美拿社会责任,标准作为贸易束缚的手段时,被动挨打的结果肯定是走向灭亡。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不能搞“拿来主义”,不能盲目的去接受西方责任标准的认证。我们要从社会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出发,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问题。
专家评论: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锡安:我们协会在考虑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时,坚持认为企业不能盲目申请国内外社会责任认证,也反对有些认证机构出于商业考虑,对企业进行片面的误导。
从各进出口商会掌握的情况来看,大中型出口企业由于管理比较规范、具有相对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愿意投入相应成本;而中小型企业资金匮乏、信息缺失的现状使得其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较弱。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官员汪连海:商务部正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以适应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抵制国际上一些不合理的所谓“标准”。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纪明波: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呼吁,更应该是刚性制度约束。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中国的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其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的重点是产权制度的改革。从整个社会来看,具备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才能够形成实现社会责任分担的微观基础。在此基础上,政府才可能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制度,以企业的利益为纽带引导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普遍的产权存在形式是“人格化”产权,这种产权是社会形成良好信用关系乃至普遍价值认同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重要标志。企业社会责任和法人治理结构结合的关键点在于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而实施的重点在于产权制度的改革。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中央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也需要政府的倡导和推动。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作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或惩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蔡志元)
企业社会责任的五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企业社会责任与某些标准混为一谈
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SA8000,有人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国际劳工标准》、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SA8000认证》,这样理解是不全面的。
企业要想获得可持续的经营,必须要对其利益相关因素承担相应责任。在标准认证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有第一方认证、第二方认证和第三方认证,而SA8000只是第三方认证中的一种。
误区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增加负担
有人认为,增加对社会的责任必然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减少企业的盈利;增加工人的福利和环保的投资,就必然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当社会责任投资变成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准则时,增加员工福利、增加对环境的关怀、对社会的责任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善待员工能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激发创新精神,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误区三:企业责任就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有人认为企业在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之后,就算完成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去承揽其它社会义务,否则,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会被社会责任所压跨。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合法纳税这一种方式,还有保护社会环境、捐款、资助、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手段。而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
误区四: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无关
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而是一个超越法律概念的一个定义宽泛的问题。维持一个经济体系的正常秩序,不能只依赖企业自觉性,而应当建立在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上。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不仅与一些企业家的素质有关系,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我国近年来制定大量的行业规范,但核心问题在于没有形成和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使得政府立法与公民守法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制衡机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自然就成了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