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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县级统一法人改革后的农村信用联社,在完善法人治理和机制转换中,对如何发挥委派会计管理监督作用,提高内部控制能力。本文从农村信用社实行委派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出发,结合一些实践经验作法,谈委派会计在农村信用联社发挥会计管理监督作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实施委派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为推进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满足新时期农村金融的要求,会计委派制便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创新之举。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依法合规经营,其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建立新的会计管理体系,确保农村信用社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实施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指由联社对辖内基层社的会计主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委派会计隶属于联社领导和管理并向其负责。委派会计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社管理基层信用社财务会计活动,监督信用社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1、1 加强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的需要
它能有效地强化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信用社会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委派会计由上级管理部门直接任命,不受本信用社制约,从而消除了依附关系,排除了各种干扰,能有效堵塞财务漏洞,规范经营行为,避免或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1、2 能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新的《会计法》法律上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会计监督才能保障各项法规制度的真正落实,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保障新的财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和财产安全。
1、3 保障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需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后,各基层信用社会计人员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委派,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使管理层能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村信用社的整体经营状况,从而为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实施实行委派会计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核算质量、例会制度、培训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委派会计人员真正享有了相对独立的会计监督权,规范了费用开支。三是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虽然实行委派会计制后成效显著,但在实际工作依然存在以下几点突出的问题:
2、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
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仅行使了基本的核算职能,对会计管理、监督的认识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相关人才的匮乏导致会计基础工作缺乏系统性建设,会计核算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差强人意。会计基本制度、内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会计风险未能得到有效防范与规避。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行业管理职能严重缺位,人员补充主要采取顶替、内招、调动等方式,进入渠道单一,懂会计业务的人员有限,许多未经专门会计知识培训的人员走上了会计岗位,许多会计人员只能简单地记账,至于怎样参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提高财务核算的管理质量,更好地在信用社经营决策中真正起到参谋作用,则有些力不从心。大大削弱了委派制度的监督质量和实际效果。
2、2 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在内控方面,虽然各省联社都制订了一整套内控制度,并下发各联社遵照执行。但按照完善、健全的内控制度仍然问题不少。一般农村信用社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承担着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管理、监督工作。这些员工不但要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还要担负着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这致使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另一个问题就是部分乡镇网点人手不足,难以达到基本内控要求。一个信用社网点最低应配备6人,才能满足基本业务操作和内控要求,但某些网点在6人以下,甚至还有很多网点只有3个人,内控安全就全靠员工的职业操守来维系了,防止利用金融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能力相对较差,道德风险隐患较大。
县联社虽对委派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但监督管理仅仅局限于日常检查,如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账表记载是否清晰等常规性的检查。至于委派人员如何监督所在社的财务收支活动,上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何监督所在社执行财经纪律和金融法规的情况,则检查监督少。同时,很多基层信用社没有建立事后监督制度,也没有配备专职的会计事后监督人员,加之县联社会计部门人员较少,基层社数量多,致使对委派人员的工作检查在许多方面都很难到位,基本上流于形式,缺乏有力的管理监督机制。
2、3 个别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有些信用社的负责人认为有了委派会计,就不用再操心内部管理的事务了;还有些人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叫法不同罢了。认为委派会计是联社下派的监督人员,不管不合适,管严了更不合适,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戒备心理。委派会计的意见和建议不被重视和采纳,甚至会出现个别人不配合的情况发生。
个别委派会计认为反正一两年调整~次,存在“混日子”的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斗争精神。同时存在怕派驻社不配合,被孤立不好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
三、对实施委派会计制度的建议
县级联社主任以及各基层社主任是会计委派制的具体执行者,要充分认识实行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农村基层信用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营水平的一个强有力的手段,抓落实、抓到位。
3、1 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单位和有关人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委派会计的工作,对坚持原则的委派会计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相关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深入重点社进行调研,对一些具体问题给予指导,对信用社主任与委派会计的关系给予协调,真正为委派会计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好的环境、提供坚强的后盾支持。
3、2 明确委派会计的目的和职责
委派会计的目的就是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质量和防范风险能力,在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服从派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的领导,协助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
职责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等内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联社和信用社制定的营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提高服务质量;配合信用社主任协调好与联社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每月向联社汇报信用社财会工作和财务收支活动情况,遇到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定期向联社报送业务、财务等各种报表,按程序办理会计年度决算工作;组织实施信用社会计、信贷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工作等。
为使委派会计能够正常发挥职能,应明确委派会计对受派单位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
3、3 定期培训,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养
实行委派会计定期培训制,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后续教育人才的培养。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协调能力和礼仪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德才兼备的会计管理人才,为基层农村信用社的高效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联社要建立委派会计后备人才储备库,以备人员缺乏时进行替补,确保委派会计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能否顺利实现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职能。会计委派制度是一项新型管理形式,它是履行会计职能和保障业务发展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董树奎,《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讲解
【M1,北京:华夏出版社出版,2001
一、农村信用社实施委派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为推进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满足新时期农村金融的要求,会计委派制便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创新之举。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依法合规经营,其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建立新的会计管理体系,确保农村信用社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实施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指由联社对辖内基层社的会计主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委派会计隶属于联社领导和管理并向其负责。委派会计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社管理基层信用社财务会计活动,监督信用社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1、1 加强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的需要
它能有效地强化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信用社会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委派会计由上级管理部门直接任命,不受本信用社制约,从而消除了依附关系,排除了各种干扰,能有效堵塞财务漏洞,规范经营行为,避免或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1、2 能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新的《会计法》法律上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会计监督才能保障各项法规制度的真正落实,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保障新的财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和财产安全。
1、3 保障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需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后,各基层信用社会计人员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委派,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使管理层能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村信用社的整体经营状况,从而为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实施实行委派会计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核算质量、例会制度、培训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委派会计人员真正享有了相对独立的会计监督权,规范了费用开支。三是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虽然实行委派会计制后成效显著,但在实际工作依然存在以下几点突出的问题:
2、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
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仅行使了基本的核算职能,对会计管理、监督的认识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相关人才的匮乏导致会计基础工作缺乏系统性建设,会计核算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差强人意。会计基本制度、内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会计风险未能得到有效防范与规避。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行业管理职能严重缺位,人员补充主要采取顶替、内招、调动等方式,进入渠道单一,懂会计业务的人员有限,许多未经专门会计知识培训的人员走上了会计岗位,许多会计人员只能简单地记账,至于怎样参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提高财务核算的管理质量,更好地在信用社经营决策中真正起到参谋作用,则有些力不从心。大大削弱了委派制度的监督质量和实际效果。
2、2 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在内控方面,虽然各省联社都制订了一整套内控制度,并下发各联社遵照执行。但按照完善、健全的内控制度仍然问题不少。一般农村信用社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承担着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管理、监督工作。这些员工不但要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还要担负着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这致使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另一个问题就是部分乡镇网点人手不足,难以达到基本内控要求。一个信用社网点最低应配备6人,才能满足基本业务操作和内控要求,但某些网点在6人以下,甚至还有很多网点只有3个人,内控安全就全靠员工的职业操守来维系了,防止利用金融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能力相对较差,道德风险隐患较大。
县联社虽对委派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但监督管理仅仅局限于日常检查,如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账表记载是否清晰等常规性的检查。至于委派人员如何监督所在社的财务收支活动,上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何监督所在社执行财经纪律和金融法规的情况,则检查监督少。同时,很多基层信用社没有建立事后监督制度,也没有配备专职的会计事后监督人员,加之县联社会计部门人员较少,基层社数量多,致使对委派人员的工作检查在许多方面都很难到位,基本上流于形式,缺乏有力的管理监督机制。
2、3 个别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有些信用社的负责人认为有了委派会计,就不用再操心内部管理的事务了;还有些人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叫法不同罢了。认为委派会计是联社下派的监督人员,不管不合适,管严了更不合适,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戒备心理。委派会计的意见和建议不被重视和采纳,甚至会出现个别人不配合的情况发生。
个别委派会计认为反正一两年调整~次,存在“混日子”的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斗争精神。同时存在怕派驻社不配合,被孤立不好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
三、对实施委派会计制度的建议
县级联社主任以及各基层社主任是会计委派制的具体执行者,要充分认识实行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农村基层信用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营水平的一个强有力的手段,抓落实、抓到位。
3、1 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单位和有关人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委派会计的工作,对坚持原则的委派会计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相关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深入重点社进行调研,对一些具体问题给予指导,对信用社主任与委派会计的关系给予协调,真正为委派会计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好的环境、提供坚强的后盾支持。
3、2 明确委派会计的目的和职责
委派会计的目的就是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质量和防范风险能力,在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服从派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的领导,协助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
职责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等内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联社和信用社制定的营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提高服务质量;配合信用社主任协调好与联社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每月向联社汇报信用社财会工作和财务收支活动情况,遇到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定期向联社报送业务、财务等各种报表,按程序办理会计年度决算工作;组织实施信用社会计、信贷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工作等。
为使委派会计能够正常发挥职能,应明确委派会计对受派单位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
3、3 定期培训,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养
实行委派会计定期培训制,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后续教育人才的培养。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协调能力和礼仪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德才兼备的会计管理人才,为基层农村信用社的高效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联社要建立委派会计后备人才储备库,以备人员缺乏时进行替补,确保委派会计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能否顺利实现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职能。会计委派制度是一项新型管理形式,它是履行会计职能和保障业务发展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董树奎,《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讲解
【M1,北京:华夏出版社出版,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