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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初至7月底,西安先后有12名健康老人(最小的62岁,最大的84岁)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离奇失踪,家人遍寻未果时,纷纷发出紧急“寻人启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后经警方查明,古城西安12名老人接连不断的离奇失踪,是被一伙犯罪嫌疑人用色相引诱、婚介、假关怀等手段,从菜市、鸟市、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将老人诱骗至僻静处实施抢劫,最终致4名老人死亡。
2006年4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对这起备受古城市民关注的系列骗抢老人案作出一审判决。
犯抢劫罪的6人中,刘有潮、雷安民、汪小民、陈金娥(女)、李芳梅(女)被判处死刑,李小娟(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犯收购赃物罪的徐天兵,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李芳梅当庭瘫软,多名被告流下悔恨的泪水。
12名老人离奇失踪
2005年4月至7月间,古城西安一些建筑物和墙体上贴的寻人启事:
高某,男,现年65岁,身高1.65米。2005年7月24日上午8时在西安市西仓花鸟市场购鱼虫时失踪。提供确切消息者报酬1万元,将人安全送回者报酬3万元;
韩某,男,77岁,7月21日上午7时30分买鸟食至今未归,望知情者告之,有酬谢!……
这些“寻人启事”和以往的有些不一样,张贴比较集中,大多都是男性老年人,失踪地点集中在菜市和公园。家人遍寻未果时,纷纷发出紧急“寻人启事”。此事很快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
据当地媒体记者和这些失踪老人的家人联系后发现,这些失踪老人平时衣着都很讲究,失踪前几乎都戴有金戒指并携带手机,几乎每天早上都有买菜、买鸟食和鱼食、或外出晨练的习惯。
将近三个月时间里,直到万某、周某、艾某三位老人失踪三四天后,发生意外被救回,失踪老人的家人们才感到了后怕。
从此,失踪者家人在“寻亲”奔波中,自发组成“寻亲大队”。以上3位老人离奇的失踪复回经历,让尚未找到失踪亲人的其他家人不由得联想到自己亲人的失踪原因。这些老人究竟是走失,还是遇到了其他不测?所有人都不得而知。一时间,众说纷纭,有老人的家庭更是人心惶惶,担心此类事件会突然降临在自己身上。失踪者家属除了祈祷自己的亲人早日平安归来之外,再无别的办法。
8月11日,经过陕西警方十余天的侦破,这起代号为西安市“7·26”系列抢劫老年人案成功告破,专案组一举摧毁了以雷安民、刘有朝为首的系列抢劫犯罪团伙。
这起系列失踪案在媒体报道之前,早已引起警方的注意,据警方介绍,仅在2005年7月26日这一天,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就接到3起群众报案,称5月29日至7月26日家中老人先后从西仓鸟市、莲湖公园等处失踪。
接报案后,西安市公安刑侦局、公安莲湖分局等单位联合成立“7·26”系列抢劫老年人专案组进行侦破。经过10多天的努力,警方成功破获了此案,2005年8月11日,一举摧毁了以雷安民、刘有潮为首的系列抢劫犯罪团伙。
经查,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山阳、彬县、扶风、蒲城、蓝田等地的无业人员,他们分别暂住在西安市碑林、雁塔、新城等地,其中雷安民、刘有潮、汪小民等人均有犯罪前科。他们被释放后,在社会上结成团伙,其中陈金娥(女,54岁)、李小娟(女,33岁)两人和另一名女嫌疑人外出“放鹰”,用色相引诱、婚介、假关怀等手段,从菜市、鸟市、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将老人诱骗至僻静处,伙同预先等候在此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
警方介绍说,部分老人确属受到色相引诱而在僻静处受到了嫌疑人的威胁抢劫,这些老人即使逃生,回家后也不愿声张此事。并且在警方调查中,受害老人心理压力很大,接受调查时遮遮掩掩,使许多有用线索不能及时被警方掌握,一度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难度。
作案12起件件触目惊心
经查明,2005年3月,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五人相互认识后,刘有潮提议由女的利用色相以卖淫、谈恋爱、聊天等为名诱骗老人,男的冒充公安人员抢劫,其他人表示同意。从此形成一个人员相对固定、分工相对明确的抢劫作案团伙。后汪小民经雷安民介绍加入该犯罪团伙。每次由被告人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三名女性中的一人或二人以卖淫、交长期朋友或恋爱聊天等为名,将手上戴有金戒指的老年男性诱骗到刘有潮等人预选的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地,三名女性中的另外一人给刘有潮通风报信,然后由刘有潮、雷安民、汪小民直接或冒充公安人员实施抢劫,抢劫被害人金戒指、手机及现金等物,连续作案12次。将所抢的金戒指由刘有潮出面销赃给被告人徐天兵,赃款均分挥霍。
2006年3月27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堂上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多项民事请求,其中4名已死亡的老人家属当庭愤慨地说:“希望法庭能判处案犯死刑,给死者一个公道!”同时,提出受害者医疗费、丧葬费、父母赡养费及子女抚养费等共计23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其中索赔数额最高者为132万元。宣读民事起诉书时,多名受害人家属都哽咽着难以成语。
罪大恶极5被告被判处死刑
19日上午9时,离开庭还有一个小时,西安市中院门口前来旁听的群众就排起了长队,队伍足有三四十米长。据西安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有一位受害家属早晨6时就来排队,第一个进入法庭。
不到10时,大法庭里500多座位已经是座无虚席。本市10多家媒体的30多名记者也早早“各就各位”。10时整,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7名被告戴着手铐,头戴黑头套,被法警押上法庭。
取下头套后,记者注意到,7人面色苍白,但表情各异。刘有潮眼睛微闭,李芳梅的手在不断地颤抖,其他人则一直低着头。
宣判开始。长达34页的判决书,法官宣读用了将近一个小时。
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400多名公民端坐旁听席上,鸦雀无声。当审判长读到“被告人陈金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时,在场的旁听公民无不拍手称快。当宣读到李芳梅被判处死刑时,旁听公民欲再次鼓掌,被审判长果断制止。
在整个宣读过程中,李芳梅不时用颤抖的手擦去流下的泪水。当宣读到前几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时,李芳梅已经有些站不住了,前后摇晃,浑身颤抖。当宣读到自己同样被判处死刑时,李芳梅彻底瘫软,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勉强站立,双目禁闭,表情非常痛苦。
当审判长将长达34页的判决书宣读完毕。随后,被告人开始按顺序在宣判笔录上签字、按指纹。轮到陈金娥签字时,她那戴着手铐的双手颤抖得厉害,怎么也握不住一支不过10多厘米的笔,她艰难地在宣判笔录上一笔一画地写着自己的名字,两三秒钟就能完成的签字,陈金娥足足花了两分钟。
在此期间,记者对这几个刚被判刑的案犯做了个简短的采访。当问及对家属有什么话要说时,刘有潮说:“让儿子以后好好做人,报答社会。”说完他已是泣不成声。刘有潮的儿子只有10岁,他希望妻子带好儿子,把儿子抚养成人。并称自己很后悔,对不起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他同时称,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判决结果,他以为自己会被判无期徒刑。刘有潮知道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但他还是表示要上诉。
采访中,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同样表示要上诉;对于要不要上诉,汪小民称还没考虑好;李小娟和徐天兵则表示自己服判,不再上诉。
审判长宣布退庭后,许多旁听公民久久不愿离去,对这几个他们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声讨。一时间,审判庭内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谴责声。
董女士等10多位受害者家属们认为,对李小娟和徐天兵的量刑太轻,也应该重判。并指出特别是李小娟在这个系列抢劫案中也是主犯,在其中她起着利用色相引诱和通风报信的作用,她是利用色相引诱并接触作案对象的第一人。
受害者家属们对李小娟的判决表示不服,当即决定要联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惩李小娟,“她实在太坏了,她应该受到同样(指死刑)的下场。”
心理学专家解析老人失踪案
心理学专家李长庚分析认为,这些老年人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离休后突然没事可干心里颇感空虚,加上已成家立业的子女们整日忙于自己的工作,很少有和老人心灵沟通的时间,更何况,人到老年,其思想也变得越来越单纯,轻信别人成为他们共同的特点,以致给一些善于利用老年人心理特征和生活规律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综观此次“老人失踪案”发生的特点,这些老年人都是被人骗到西安市郊外抢劫的,之所以他们会屡屡被骗,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老年人共有的心理问题。
李长庚讲,犯罪分子骗取老年人信任的手段,无外乎“投其所好”、“同情心理”和“精神引诱”等几种惯用的方法。“投其所好”,抓住个别老年人爱养鱼、鸟,或者喜欢花草、古董等特点,以低价钱和免费相赠为诱惑手段,将老年人骗到偏远地带,然后抢劫;“同情心理”,大凡人老心也善,极易被别人的辛酸史和眼泪所打动,尤其是过于轻信女人和小孩的话。犯罪分子正是掌握了老人们这个致命的弱点,花言巧语打动老人,将其骗到异地搶劫。
“精神引诱”,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色诱。他们被一些中年妇女以喝茶聊天交朋友、谈婚论嫁、甚至色情交易为借口,骗到某个地方抢劫、殴打。“放鹰”的女性为何会是中年妇女而不是年轻女郎,李长庚分析说:大部分老年人看好中年妇女,主要原因是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较为可靠,又懂得生活,一般不会骗人,而年轻女郎则不同,一是和其交往较为扎眼,有一定的风险性,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认为其不可靠,自愿和老人交往明显是在骗人。这就是“老人失踪案”中为何都涉及中年妇女的主要原因。正因为有了这方面的隐私,事发后,许多老人为了顾及面子,便绝口不提此“不光彩事”。
李长庚说:“老人失踪案”发生后,给全社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该引起为人子女者的高度重视。这些老年人之所以有此遭遇,社会和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因为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忽视,才导致了发生在今天的一幕幕悲剧。人到老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享受,更多的应该是来自社会和家庭方面的精神关爱。同时,李长庚也提醒老年朋友们:天下没有人会白白把好处送上门!轻信别人,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往往是以你吃亏为终结!
编辑:朱军
2006年4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对这起备受古城市民关注的系列骗抢老人案作出一审判决。
犯抢劫罪的6人中,刘有潮、雷安民、汪小民、陈金娥(女)、李芳梅(女)被判处死刑,李小娟(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犯收购赃物罪的徐天兵,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李芳梅当庭瘫软,多名被告流下悔恨的泪水。
12名老人离奇失踪
2005年4月至7月间,古城西安一些建筑物和墙体上贴的寻人启事:
高某,男,现年65岁,身高1.65米。2005年7月24日上午8时在西安市西仓花鸟市场购鱼虫时失踪。提供确切消息者报酬1万元,将人安全送回者报酬3万元;
韩某,男,77岁,7月21日上午7时30分买鸟食至今未归,望知情者告之,有酬谢!……
这些“寻人启事”和以往的有些不一样,张贴比较集中,大多都是男性老年人,失踪地点集中在菜市和公园。家人遍寻未果时,纷纷发出紧急“寻人启事”。此事很快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
据当地媒体记者和这些失踪老人的家人联系后发现,这些失踪老人平时衣着都很讲究,失踪前几乎都戴有金戒指并携带手机,几乎每天早上都有买菜、买鸟食和鱼食、或外出晨练的习惯。
将近三个月时间里,直到万某、周某、艾某三位老人失踪三四天后,发生意外被救回,失踪老人的家人们才感到了后怕。
从此,失踪者家人在“寻亲”奔波中,自发组成“寻亲大队”。以上3位老人离奇的失踪复回经历,让尚未找到失踪亲人的其他家人不由得联想到自己亲人的失踪原因。这些老人究竟是走失,还是遇到了其他不测?所有人都不得而知。一时间,众说纷纭,有老人的家庭更是人心惶惶,担心此类事件会突然降临在自己身上。失踪者家属除了祈祷自己的亲人早日平安归来之外,再无别的办法。
8月11日,经过陕西警方十余天的侦破,这起代号为西安市“7·26”系列抢劫老年人案成功告破,专案组一举摧毁了以雷安民、刘有朝为首的系列抢劫犯罪团伙。
这起系列失踪案在媒体报道之前,早已引起警方的注意,据警方介绍,仅在2005年7月26日这一天,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就接到3起群众报案,称5月29日至7月26日家中老人先后从西仓鸟市、莲湖公园等处失踪。
接报案后,西安市公安刑侦局、公安莲湖分局等单位联合成立“7·26”系列抢劫老年人专案组进行侦破。经过10多天的努力,警方成功破获了此案,2005年8月11日,一举摧毁了以雷安民、刘有潮为首的系列抢劫犯罪团伙。
经查,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山阳、彬县、扶风、蒲城、蓝田等地的无业人员,他们分别暂住在西安市碑林、雁塔、新城等地,其中雷安民、刘有潮、汪小民等人均有犯罪前科。他们被释放后,在社会上结成团伙,其中陈金娥(女,54岁)、李小娟(女,33岁)两人和另一名女嫌疑人外出“放鹰”,用色相引诱、婚介、假关怀等手段,从菜市、鸟市、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将老人诱骗至僻静处,伙同预先等候在此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
警方介绍说,部分老人确属受到色相引诱而在僻静处受到了嫌疑人的威胁抢劫,这些老人即使逃生,回家后也不愿声张此事。并且在警方调查中,受害老人心理压力很大,接受调查时遮遮掩掩,使许多有用线索不能及时被警方掌握,一度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难度。
作案12起件件触目惊心
经查明,2005年3月,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五人相互认识后,刘有潮提议由女的利用色相以卖淫、谈恋爱、聊天等为名诱骗老人,男的冒充公安人员抢劫,其他人表示同意。从此形成一个人员相对固定、分工相对明确的抢劫作案团伙。后汪小民经雷安民介绍加入该犯罪团伙。每次由被告人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三名女性中的一人或二人以卖淫、交长期朋友或恋爱聊天等为名,将手上戴有金戒指的老年男性诱骗到刘有潮等人预选的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地,三名女性中的另外一人给刘有潮通风报信,然后由刘有潮、雷安民、汪小民直接或冒充公安人员实施抢劫,抢劫被害人金戒指、手机及现金等物,连续作案12次。将所抢的金戒指由刘有潮出面销赃给被告人徐天兵,赃款均分挥霍。
2006年3月27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堂上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多项民事请求,其中4名已死亡的老人家属当庭愤慨地说:“希望法庭能判处案犯死刑,给死者一个公道!”同时,提出受害者医疗费、丧葬费、父母赡养费及子女抚养费等共计23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其中索赔数额最高者为132万元。宣读民事起诉书时,多名受害人家属都哽咽着难以成语。
罪大恶极5被告被判处死刑
19日上午9时,离开庭还有一个小时,西安市中院门口前来旁听的群众就排起了长队,队伍足有三四十米长。据西安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有一位受害家属早晨6时就来排队,第一个进入法庭。
不到10时,大法庭里500多座位已经是座无虚席。本市10多家媒体的30多名记者也早早“各就各位”。10时整,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7名被告戴着手铐,头戴黑头套,被法警押上法庭。
取下头套后,记者注意到,7人面色苍白,但表情各异。刘有潮眼睛微闭,李芳梅的手在不断地颤抖,其他人则一直低着头。
宣判开始。长达34页的判决书,法官宣读用了将近一个小时。
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400多名公民端坐旁听席上,鸦雀无声。当审判长读到“被告人陈金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时,在场的旁听公民无不拍手称快。当宣读到李芳梅被判处死刑时,旁听公民欲再次鼓掌,被审判长果断制止。
在整个宣读过程中,李芳梅不时用颤抖的手擦去流下的泪水。当宣读到前几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时,李芳梅已经有些站不住了,前后摇晃,浑身颤抖。当宣读到自己同样被判处死刑时,李芳梅彻底瘫软,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勉强站立,双目禁闭,表情非常痛苦。
当审判长将长达34页的判决书宣读完毕。随后,被告人开始按顺序在宣判笔录上签字、按指纹。轮到陈金娥签字时,她那戴着手铐的双手颤抖得厉害,怎么也握不住一支不过10多厘米的笔,她艰难地在宣判笔录上一笔一画地写着自己的名字,两三秒钟就能完成的签字,陈金娥足足花了两分钟。
在此期间,记者对这几个刚被判刑的案犯做了个简短的采访。当问及对家属有什么话要说时,刘有潮说:“让儿子以后好好做人,报答社会。”说完他已是泣不成声。刘有潮的儿子只有10岁,他希望妻子带好儿子,把儿子抚养成人。并称自己很后悔,对不起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他同时称,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判决结果,他以为自己会被判无期徒刑。刘有潮知道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但他还是表示要上诉。
采访中,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同样表示要上诉;对于要不要上诉,汪小民称还没考虑好;李小娟和徐天兵则表示自己服判,不再上诉。
审判长宣布退庭后,许多旁听公民久久不愿离去,对这几个他们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声讨。一时间,审判庭内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谴责声。
董女士等10多位受害者家属们认为,对李小娟和徐天兵的量刑太轻,也应该重判。并指出特别是李小娟在这个系列抢劫案中也是主犯,在其中她起着利用色相引诱和通风报信的作用,她是利用色相引诱并接触作案对象的第一人。
受害者家属们对李小娟的判决表示不服,当即决定要联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惩李小娟,“她实在太坏了,她应该受到同样(指死刑)的下场。”
心理学专家解析老人失踪案
心理学专家李长庚分析认为,这些老年人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离休后突然没事可干心里颇感空虚,加上已成家立业的子女们整日忙于自己的工作,很少有和老人心灵沟通的时间,更何况,人到老年,其思想也变得越来越单纯,轻信别人成为他们共同的特点,以致给一些善于利用老年人心理特征和生活规律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综观此次“老人失踪案”发生的特点,这些老年人都是被人骗到西安市郊外抢劫的,之所以他们会屡屡被骗,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老年人共有的心理问题。
李长庚讲,犯罪分子骗取老年人信任的手段,无外乎“投其所好”、“同情心理”和“精神引诱”等几种惯用的方法。“投其所好”,抓住个别老年人爱养鱼、鸟,或者喜欢花草、古董等特点,以低价钱和免费相赠为诱惑手段,将老年人骗到偏远地带,然后抢劫;“同情心理”,大凡人老心也善,极易被别人的辛酸史和眼泪所打动,尤其是过于轻信女人和小孩的话。犯罪分子正是掌握了老人们这个致命的弱点,花言巧语打动老人,将其骗到异地搶劫。
“精神引诱”,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色诱。他们被一些中年妇女以喝茶聊天交朋友、谈婚论嫁、甚至色情交易为借口,骗到某个地方抢劫、殴打。“放鹰”的女性为何会是中年妇女而不是年轻女郎,李长庚分析说:大部分老年人看好中年妇女,主要原因是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较为可靠,又懂得生活,一般不会骗人,而年轻女郎则不同,一是和其交往较为扎眼,有一定的风险性,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认为其不可靠,自愿和老人交往明显是在骗人。这就是“老人失踪案”中为何都涉及中年妇女的主要原因。正因为有了这方面的隐私,事发后,许多老人为了顾及面子,便绝口不提此“不光彩事”。
李长庚说:“老人失踪案”发生后,给全社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该引起为人子女者的高度重视。这些老年人之所以有此遭遇,社会和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因为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忽视,才导致了发生在今天的一幕幕悲剧。人到老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享受,更多的应该是来自社会和家庭方面的精神关爱。同时,李长庚也提醒老年朋友们:天下没有人会白白把好处送上门!轻信别人,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往往是以你吃亏为终结!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