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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江苏悦达集团所属的盐城海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双方同意将海运公司1.5万吨的“悦展”轮以38.3万美元卖给印度某公司。根据合同规定,“悦展”轮抵达加尔各答港后,由船舶代理委派验收,“悦展”轮则须将必备手续交给买方,买方应在伦敦银行三个工作日内将38.3万美元汇入卖方指定的帐户,双方于9月20日前交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