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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基本沿着商业化、市场化的路径展开,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通过股份制改造盘活原有金融机构,提高其经营效率;二是引入新型农村金融主体,发展更加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除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上市外,2009年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会进一步肯定了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度改革。但实践证明,以商业化为导向的股份制改革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虽然满足了效率目标的要求,但与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目标存在明显的背离,无法真正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已经暴露出明显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