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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增值税的征收依据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偷逃增值税一般采取虚列“进项税额”和隐匿销售收入的办法。但是,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强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检查力度,同时也加大了对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使用规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因而虚列“进项税额”的现象已大为减少。目前发现的偷逃增值税案例,一般都采用隐匿销售收入的手段,以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这种情况,商业企业较为普遍,尤其是商业零售企业更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商业零售企业大都是门店经营,并且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为主,销售收入不开发票的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