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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学理性主义是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从亚当·斯密“利己性”假设到博弈论改写经济学,其本身经历了从提出到发展并逐渐完善的过程。理性主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接受批评和指责,并在批判和修正中逐步完成对其古典阐释的回归。随着经济转轨进程的加深,我国经济学界对理性主义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将在对经济学理性主义运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其在微观产权制度创新中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 理性主义;内在一致性;微观产权制度
一、引言
理性主义历来是经济学家的信条,现代经济学的前提——“经济人”假设正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一个普遍的共识:从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开始,一百多年的现代经济学发展大致可以看作“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运动”。尽管如此,从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利己性”是“经济人”的本性为经济学理性主义开宗明义开始,理性主义就在不断的批评和指责中修正及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学界对理性主义的负面认识直接导致了我国的微观产权制度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正义问题凸显。本文认为,以理性主义为前提,对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进行市场化创新,对我国微观产权制度正义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二、经济学理性主义的提出及发展:从A·斯密问题到“内在一致性”构想
(一)古典经济学对理性主义的阐释
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指出:“利己性”是“经济人”的本性。斯密指出自利性的重要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行为唯一的被自私性引导。基于A·斯密问题,他将自利性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同时,也承认包括法律、政治、社会道德及文化在内的苏格兰经济发展环境对人的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确实,他们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那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斯密用著名的“无形的手”解释了个体利益向集体利益的转化方式。
(二)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主义的定义
在新古典的理论体系中,理性成为了最大化价值的代言词。马歇尔认为:个体对最大幸福的追求,或等价于追去最小痛苦,导致形式逻辑上的“最大化原则”。如其在1902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的序言中所说,决定这种最大化行为的基本力量是经济的、宗教的。此后,萨缪尔森认为宗教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可用效用函数的参数来衡量,至此新古典确立了建立在精密的计算和仔细的权衡估计基础上的成本——收益核算法,用以对“经济人”实现经济目标的多种手段进行优化选择。在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一致性问题上,新古典经济学弥补了前人的不足。帕累托将瓦尔拉斯在交换领域的一般均衡理论发展到生产上,同时用帕累托最优来检验这个均衡是否是最优的。最终在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模型中证明了均衡及帕累托最优的存在性。
从古典到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经济人”假设定义为:在理想情形下,人们具有完全有序的偏好,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那些能比其他行为更好的满足其偏好的行为。在此基础上,经济学理性的涵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的自利性假設;最大化原则;最后每个人的自利行为与群体内其他人的自利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假设。
(三)建立在批判基础上理性主义内涵的扩展
作为一门科学,经济学理论的可证伪性为理论创新提供了依据和可能。随着社会经济现实的不断发展,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涵义的解释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批判。新古典不能接受斯密对人性所持的双重态度:作为一种理论演化的结果,“利己性”和“利他性”分别成为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基本假设;同时,由于理论要求以最少的公理解释最多的现象,故放弃人的“利他性”假设是经济学必须走的一步。在批评者看来,“利己性”假设没有办法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其他利他动机和行为。这一批评促使狭义的“经济人”走向广义的“经济人”,即认为“相对的利他主义”也可以归结为利己动机:没有理性的盲目利他不仅不会增加接受者的福利还会给双方带来负效应,从而拓展了理性主义的内涵。
西蒙和莱宾斯先后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涵义中的最大化原则进行了批判。赫伯特·西蒙认为: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约束下,完全理性是不现实的。在有限的理性下,追求令人满意的利润比追求最大利润更接近现实。莱宾斯坦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如多数企业的生产从结果上看并不是利润最大化的,认为人的行为在生产和消费领域都不是最大化的,并提出了著名的“X效率理论”。无论是西蒙的有限理性学说还是莱宾斯坦的批判,只是说明了“经济人”是在现实条件的客观约束下做出的最佳选择,换言之,最大化可以被表述为在一组约束条件下的极值问题。
(四)博弈论改写经济学及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困境
从20世纪80年代,博弈论改写经济学以来,理性主义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经济学理性主义中著名的“芝加哥学派辩护”,即贝克尔提出的“王朝效用函数”,在博弈论问题的分析中遇到了麻烦。在纳什的“囚徒困境”模型中,博弈方最后选择的均衡策略不仅没有实现整个群体利益的最大化,针对每个博弈方来说也没有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基于“利己性”假设的理性行为,并没有实现从个体理性到集体理性的有效转化,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无限推理达到极限状态得模式显然这是人类的理性所无法完成的。贝克尔关于人的理性只需计算无限遥远的将来的成本及收益的论点显然是不可行的。此外,博弈论的研究定位于从条件和约束的角度排除不现实的均衡点,从而建立更符合实际的均衡,贝克尔“被观察到的就是理性的”观点无疑是取消了博弈论的基本研究目的。由此可见:“芝加哥学派辩护”在经济学理性主义运动的博弈论阶段完全无效。针对这一困境,经济学家们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汪丁丁根据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及“交往伦理”的思路,提出基于对过去实现的均衡和其他博弈方对均衡的阐释的“知识”上,制定博弈策略。这实际上是主张放弃价值最大化的理性,同时引入一种“作为内在一致性的理性”,并将其归入经济学理性主义的最后阶段。1998年诺贝尔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造成。
本文认为:走出经济学理性主义困境的方法从本质上说就是对古典经济学中理性主义解释的一种回归。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再到博弈论阶段,理性主义在批判中不断修复完善,有限理性补充了完全理性,极大化原则完善了最大化假设,伦理、制度、文化、意识形态、历史等因素也逐渐被纳入理性主义的分析框架。理性主义从A?斯密问题出发,到“内在一致性”构想的回归,更彰显了理性主义在整个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三、理性主义与我国微观产权制度创新
从表面上来看,理性主义倡导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和国有企业产权公有的性质相矛盾的。如何通过有力的引导机制使个人理性沿着希望的轨迹实现和集体理性的统一显得至关重要。纠正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偏差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具体来说是对国有企业建立内外呼应的管理制度。对内应加强企业内部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在实行同级监督的同时重点关注对企业领导核心的舆论监督和企业中高层决策的公开化处理。对外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层面上的监督,也不能忽视媒体、群众等力量在微观产权制度改革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汪丁丁.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及其现代危机[J].经济研究.1997(1)
[2]白澎.经济学理性主义述评及批判[J].探索.2004(6)
[3]王铮,龙超.经济学的演变与发展——对理性主义的回顾与反思[J].思想战线.2001(4)
【关键词】 理性主义;内在一致性;微观产权制度
一、引言
理性主义历来是经济学家的信条,现代经济学的前提——“经济人”假设正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一个普遍的共识:从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开始,一百多年的现代经济学发展大致可以看作“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运动”。尽管如此,从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利己性”是“经济人”的本性为经济学理性主义开宗明义开始,理性主义就在不断的批评和指责中修正及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学界对理性主义的负面认识直接导致了我国的微观产权制度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正义问题凸显。本文认为,以理性主义为前提,对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进行市场化创新,对我国微观产权制度正义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二、经济学理性主义的提出及发展:从A·斯密问题到“内在一致性”构想
(一)古典经济学对理性主义的阐释
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指出:“利己性”是“经济人”的本性。斯密指出自利性的重要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行为唯一的被自私性引导。基于A·斯密问题,他将自利性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同时,也承认包括法律、政治、社会道德及文化在内的苏格兰经济发展环境对人的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确实,他们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那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斯密用著名的“无形的手”解释了个体利益向集体利益的转化方式。
(二)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主义的定义
在新古典的理论体系中,理性成为了最大化价值的代言词。马歇尔认为:个体对最大幸福的追求,或等价于追去最小痛苦,导致形式逻辑上的“最大化原则”。如其在1902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的序言中所说,决定这种最大化行为的基本力量是经济的、宗教的。此后,萨缪尔森认为宗教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可用效用函数的参数来衡量,至此新古典确立了建立在精密的计算和仔细的权衡估计基础上的成本——收益核算法,用以对“经济人”实现经济目标的多种手段进行优化选择。在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一致性问题上,新古典经济学弥补了前人的不足。帕累托将瓦尔拉斯在交换领域的一般均衡理论发展到生产上,同时用帕累托最优来检验这个均衡是否是最优的。最终在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模型中证明了均衡及帕累托最优的存在性。
从古典到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经济人”假设定义为:在理想情形下,人们具有完全有序的偏好,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那些能比其他行为更好的满足其偏好的行为。在此基础上,经济学理性的涵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的自利性假設;最大化原则;最后每个人的自利行为与群体内其他人的自利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假设。
(三)建立在批判基础上理性主义内涵的扩展
作为一门科学,经济学理论的可证伪性为理论创新提供了依据和可能。随着社会经济现实的不断发展,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涵义的解释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批判。新古典不能接受斯密对人性所持的双重态度:作为一种理论演化的结果,“利己性”和“利他性”分别成为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基本假设;同时,由于理论要求以最少的公理解释最多的现象,故放弃人的“利他性”假设是经济学必须走的一步。在批评者看来,“利己性”假设没有办法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其他利他动机和行为。这一批评促使狭义的“经济人”走向广义的“经济人”,即认为“相对的利他主义”也可以归结为利己动机:没有理性的盲目利他不仅不会增加接受者的福利还会给双方带来负效应,从而拓展了理性主义的内涵。
西蒙和莱宾斯先后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涵义中的最大化原则进行了批判。赫伯特·西蒙认为: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约束下,完全理性是不现实的。在有限的理性下,追求令人满意的利润比追求最大利润更接近现实。莱宾斯坦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如多数企业的生产从结果上看并不是利润最大化的,认为人的行为在生产和消费领域都不是最大化的,并提出了著名的“X效率理论”。无论是西蒙的有限理性学说还是莱宾斯坦的批判,只是说明了“经济人”是在现实条件的客观约束下做出的最佳选择,换言之,最大化可以被表述为在一组约束条件下的极值问题。
(四)博弈论改写经济学及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困境
从20世纪80年代,博弈论改写经济学以来,理性主义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经济学理性主义中著名的“芝加哥学派辩护”,即贝克尔提出的“王朝效用函数”,在博弈论问题的分析中遇到了麻烦。在纳什的“囚徒困境”模型中,博弈方最后选择的均衡策略不仅没有实现整个群体利益的最大化,针对每个博弈方来说也没有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基于“利己性”假设的理性行为,并没有实现从个体理性到集体理性的有效转化,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无限推理达到极限状态得模式显然这是人类的理性所无法完成的。贝克尔关于人的理性只需计算无限遥远的将来的成本及收益的论点显然是不可行的。此外,博弈论的研究定位于从条件和约束的角度排除不现实的均衡点,从而建立更符合实际的均衡,贝克尔“被观察到的就是理性的”观点无疑是取消了博弈论的基本研究目的。由此可见:“芝加哥学派辩护”在经济学理性主义运动的博弈论阶段完全无效。针对这一困境,经济学家们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汪丁丁根据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及“交往伦理”的思路,提出基于对过去实现的均衡和其他博弈方对均衡的阐释的“知识”上,制定博弈策略。这实际上是主张放弃价值最大化的理性,同时引入一种“作为内在一致性的理性”,并将其归入经济学理性主义的最后阶段。1998年诺贝尔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造成。
本文认为:走出经济学理性主义困境的方法从本质上说就是对古典经济学中理性主义解释的一种回归。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再到博弈论阶段,理性主义在批判中不断修复完善,有限理性补充了完全理性,极大化原则完善了最大化假设,伦理、制度、文化、意识形态、历史等因素也逐渐被纳入理性主义的分析框架。理性主义从A?斯密问题出发,到“内在一致性”构想的回归,更彰显了理性主义在整个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三、理性主义与我国微观产权制度创新
从表面上来看,理性主义倡导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和国有企业产权公有的性质相矛盾的。如何通过有力的引导机制使个人理性沿着希望的轨迹实现和集体理性的统一显得至关重要。纠正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偏差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具体来说是对国有企业建立内外呼应的管理制度。对内应加强企业内部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在实行同级监督的同时重点关注对企业领导核心的舆论监督和企业中高层决策的公开化处理。对外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层面上的监督,也不能忽视媒体、群众等力量在微观产权制度改革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汪丁丁.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及其现代危机[J].经济研究.1997(1)
[2]白澎.经济学理性主义述评及批判[J].探索.2004(6)
[3]王铮,龙超.经济学的演变与发展——对理性主义的回顾与反思[J].思想战线.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