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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中学安全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通过调查身边的案例、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笔者发现,发生在农村初中的学生伤害事故,除少数是由于意外因素和学生明知故犯外,大部分都是由于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所致。因此,必须抓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成因
对农村初中伤害事故的成因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有效地指导日常的防范和救助工作。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⒈学校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
(1)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
(2)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例如,2005年9月,四川省甘洛县某中学一名住校生在睡觉时从上铺跌落受伤。调查表明,导致该学生跌落受伤的原因就是床的护栏高度不符合有关标准。
(3)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后就很少过问其食品卫生情况和经营情况。2005年四川省苍溪县某镇中学发生的导致226人发病的感染性腹泻疫情就是由于学校未对食堂尽到管理责任,食堂擅自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而导致的一起事故。
⒉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义务
农村初中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教育义务主要表现为:
(1)一些农村中学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有的即使开设了,也没有专门的切合当地实际的教材和专职的教师,因而没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心理健康教育虽然发了教材却没有开设专门的课,也没有专职的教师。
(3)重智育,轻德育,没有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⒊意外因素导致
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初中的学生伤害事故中,有一部分是由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因素导致的,这些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农村初中而言,自然因素主要有暴雨、洪水、雷击等。社会因素主要有交通意外、学生突发疾病、意外溺水等。这些因素并非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学校和教师往往难以预料。
⒋学校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但学生我行我素
有的学生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本不把老师的教育当回事;有的喜欢冒险,不顾一切;还有的学生有较强的逆反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个别学生的我行我素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学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事故的预防上多下工夫,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伤害发生。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初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居安思危,坚决克服重教学轻安全和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做法。安全工作与教学工作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抓安全是为了促教学。
(2)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一些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结果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措施,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
(3)重视教育,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生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是搞好学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
(4)广泛发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保护学生的安全是家长、学校、社会三方面共同的责任。农村中学应通过家长会、家访、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让家长了解学校与家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发动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5)加大投入,增加编制,从人员、经费上保障学校有充足的人力、财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两免一补”和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农村中学的硬件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课程设置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学校的人员编制还沿用的是若干年前的标准,在一些农村初中一个教师要兼两门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要求进课表、进课堂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因其他文化课程早已排满课表而无立足之地,只好统统交给班主任去完成。
总之,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既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需要,也是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我们相信,只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落实方面狠下工夫,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开创校园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省甘洛县海棠中学)
一、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成因
对农村初中伤害事故的成因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有效地指导日常的防范和救助工作。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⒈学校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
(1)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
(2)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例如,2005年9月,四川省甘洛县某中学一名住校生在睡觉时从上铺跌落受伤。调查表明,导致该学生跌落受伤的原因就是床的护栏高度不符合有关标准。
(3)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后就很少过问其食品卫生情况和经营情况。2005年四川省苍溪县某镇中学发生的导致226人发病的感染性腹泻疫情就是由于学校未对食堂尽到管理责任,食堂擅自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而导致的一起事故。
⒉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义务
农村初中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教育义务主要表现为:
(1)一些农村中学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有的即使开设了,也没有专门的切合当地实际的教材和专职的教师,因而没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心理健康教育虽然发了教材却没有开设专门的课,也没有专职的教师。
(3)重智育,轻德育,没有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⒊意外因素导致
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初中的学生伤害事故中,有一部分是由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因素导致的,这些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农村初中而言,自然因素主要有暴雨、洪水、雷击等。社会因素主要有交通意外、学生突发疾病、意外溺水等。这些因素并非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学校和教师往往难以预料。
⒋学校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但学生我行我素
有的学生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本不把老师的教育当回事;有的喜欢冒险,不顾一切;还有的学生有较强的逆反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个别学生的我行我素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学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事故的预防上多下工夫,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伤害发生。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初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居安思危,坚决克服重教学轻安全和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做法。安全工作与教学工作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抓安全是为了促教学。
(2)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一些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结果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措施,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
(3)重视教育,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生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是搞好学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
(4)广泛发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保护学生的安全是家长、学校、社会三方面共同的责任。农村中学应通过家长会、家访、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让家长了解学校与家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发动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5)加大投入,增加编制,从人员、经费上保障学校有充足的人力、财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两免一补”和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农村中学的硬件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课程设置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学校的人员编制还沿用的是若干年前的标准,在一些农村初中一个教师要兼两门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要求进课表、进课堂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因其他文化课程早已排满课表而无立足之地,只好统统交给班主任去完成。
总之,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既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需要,也是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我们相信,只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落实方面狠下工夫,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开创校园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省甘洛县海棠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