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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与之对应的对策,对促进城市综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1引言
城市規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以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他人相关研究成果,提出解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一些措施,以供同行交流。
2 城市规划管理概述
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行政审查,批准、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以及城市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核实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很强的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
3 目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入21世纪以后,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伴随着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城市房地产出现了迅猛发展的势头。在此过程中,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随着市场制度的逐步建立而不断涌现,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3.1 规划主管部门地位、性质与职责不明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如在人员编制上一控再控,导致新生的规划力量无法进入规划队伍,管理效果及执法力度大打折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各类开发区象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一些地方为了支持开发区率先发展,进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在规划管理上下放规划编制权、审批权,一些设区的城市违规下放规划审批权,一度造成了规划管理的混乱。
3.2 城市规划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低
大多数城市更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表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偏低;过分追求超大马路、大广场,在城市路网结构中,主次干道的比例偏高,支路严重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同时,由于城乡体制的制约使城市和镇村各自为政,土地利用呈现散乱、无序的状态,土地开发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3.3 公众参与度及法律保障相对不足
与旧版《城市规划法》相比,《城乡规划法》突出了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强调了民权民意的落实与表达。它一方面强调了维护和保护国家的权利,另一方面强调了维护和保护民众的权利,强调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从制度上保障了民权民意的表达与落实,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修改等全过程公开并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成为“阳光规划”。但城市规划管理是涉及不同利益主题的行为。其中,政府、开发商、投资者、市民等都与城市规划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就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到审批工作,很大程度上仅限于由领导、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一个小圈子内。以规划编制为例,是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封闭式的规划编制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能较好地贯彻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意图,但各专业部门及普通市民的意见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增加了规划具体实施的难度。
3.4 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随着经济和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暴增,城市规划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再加上一些不合理规划,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此诱发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对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4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4.1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具有整体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绝不允许被部门利益所分割,必须统筹配置城市资源,在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构,使规划执法主体合法化。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的统一集中管理,在市辖各区、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设立分局,作为市规划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其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和领导。
4.2 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法律保障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要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群众参与程序,构筑起不同主体都能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得到顺畅表达的体制,从而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在法律上,要坚持法制建设,确保规划进程。当前,我国行政法制化力度不断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强。要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其中,处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就要加强对其保护力度;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以便保证政府在从事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时,能充分听取有关利益主体的呼声。
4.3 关注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环境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危害城市居民健康、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强化环保理念化工业布局,加快工业区的产业技术升级,限制污染企业,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步实施老城区的退二进三改造,对老城区已存在的有污染的工业厂房有计划的实施搬迁改造;加强新建、改建项目的规划管理,在住宅区和学校、医院、科研等单位附近不得再新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企业。
4.4 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要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规划执行和规划实施的监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做到责权相符。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领导、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直接管理工作人员。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要追究城市规划部门的责任。城市规划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市民、开发商的权益,制约和预防决策违法行为,推进城市规划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5 结语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赖于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只有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只有把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内容,依法监督,掌握实际工作中的方法,才能避免规划编制成果“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王嘉.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装饰(理论),2011
[2] 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
[3] 申连杰.城市规划管理问题透视,城乡建设,2001
[4] 张志斌,宋瑜.我国城市规划与管理相关问题透视[J].西北师大学报,2004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1引言
城市規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以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他人相关研究成果,提出解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一些措施,以供同行交流。
2 城市规划管理概述
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行政审查,批准、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以及城市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核实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很强的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
3 目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入21世纪以后,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伴随着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城市房地产出现了迅猛发展的势头。在此过程中,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随着市场制度的逐步建立而不断涌现,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3.1 规划主管部门地位、性质与职责不明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如在人员编制上一控再控,导致新生的规划力量无法进入规划队伍,管理效果及执法力度大打折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各类开发区象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一些地方为了支持开发区率先发展,进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在规划管理上下放规划编制权、审批权,一些设区的城市违规下放规划审批权,一度造成了规划管理的混乱。
3.2 城市规划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低
大多数城市更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表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偏低;过分追求超大马路、大广场,在城市路网结构中,主次干道的比例偏高,支路严重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同时,由于城乡体制的制约使城市和镇村各自为政,土地利用呈现散乱、无序的状态,土地开发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3.3 公众参与度及法律保障相对不足
与旧版《城市规划法》相比,《城乡规划法》突出了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强调了民权民意的落实与表达。它一方面强调了维护和保护国家的权利,另一方面强调了维护和保护民众的权利,强调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从制度上保障了民权民意的表达与落实,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修改等全过程公开并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成为“阳光规划”。但城市规划管理是涉及不同利益主题的行为。其中,政府、开发商、投资者、市民等都与城市规划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就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到审批工作,很大程度上仅限于由领导、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一个小圈子内。以规划编制为例,是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封闭式的规划编制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能较好地贯彻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意图,但各专业部门及普通市民的意见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增加了规划具体实施的难度。
3.4 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随着经济和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暴增,城市规划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再加上一些不合理规划,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此诱发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对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4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4.1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具有整体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绝不允许被部门利益所分割,必须统筹配置城市资源,在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构,使规划执法主体合法化。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的统一集中管理,在市辖各区、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设立分局,作为市规划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其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和领导。
4.2 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法律保障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要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群众参与程序,构筑起不同主体都能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得到顺畅表达的体制,从而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在法律上,要坚持法制建设,确保规划进程。当前,我国行政法制化力度不断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强。要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其中,处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就要加强对其保护力度;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以便保证政府在从事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时,能充分听取有关利益主体的呼声。
4.3 关注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环境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危害城市居民健康、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强化环保理念化工业布局,加快工业区的产业技术升级,限制污染企业,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步实施老城区的退二进三改造,对老城区已存在的有污染的工业厂房有计划的实施搬迁改造;加强新建、改建项目的规划管理,在住宅区和学校、医院、科研等单位附近不得再新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企业。
4.4 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要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规划执行和规划实施的监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做到责权相符。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领导、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直接管理工作人员。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要追究城市规划部门的责任。城市规划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市民、开发商的权益,制约和预防决策违法行为,推进城市规划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5 结语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赖于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只有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只有把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内容,依法监督,掌握实际工作中的方法,才能避免规划编制成果“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王嘉.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装饰(理论),2011
[2] 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
[3] 申连杰.城市规划管理问题透视,城乡建设,2001
[4] 张志斌,宋瑜.我国城市规划与管理相关问题透视[J].西北师大学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