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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立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笔者认为,在档案法领域,应努力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档案法》中增加关于文化的内容;二是突出档案馆的主体地位与文化职责;三是加强《档案法》与其他法律的协同;四是地方档案立法活动应强调对地方性档案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五是在顶层政策设计中明确档案事业文化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