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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城镇老龄化群体的逐年增长,如何提高经办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是建设质量医保、和谐医保的内在要求和关键因素。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及试点经验,率先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了全市近8万老年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定点医疗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护照料的相关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偿,提高了参保人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民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