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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连云港市共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92万.补贴机具为29.4~58.8kW大中型拖拉机.补贴标准为0.8万元/台,其中东海、灌云、赣榆3县各获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机具80台。为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连云港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工程.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2006年7月20日.东海县组织经审核的103名农民进行抽签,钱瑞等80人喜获2006年由中央财政实施购置补贴的80台大中型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