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公民教育权义观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uimolant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权利优先”抑或“义务优先”是公民教育在权义观上的两大分野,由此产生了权利论公民教育和义务论公民教育。权利论公民教育坚持“权利优先”原则,强调公民个体的权利,将权利作为公民教育的第一要义;义务论公民教育坚持“义务优先”原则,强调公民个体对共同体的义务,将义务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本文尝试从公民身份的法哲学视角对公民教育权义观进行论证,为权利论公民教育正名。
  关键词 公民教育 权义观 公民身份 法哲学
  作者简介:刘杰,西安航空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116
  公民教育如何在權利和义务之间选择,这始终是公民教育理论研究领域的一大议题。本文尝试从公民教育的对象——公民着手,从法哲学视角对公民身份进行解读,以期为公民教育的“权利优先”原则辩护,为权利论公民教育正名。
  一、公民身份的特殊性和普遍性
  “公民身份”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复杂概念,从不同视角对其内涵进行解读,其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涵义也不尽相同,从公民所指的对象这一视角出发去揭示公民身份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尝试。
  (一)公民身份的特殊性
  “公民”被认为是由古希腊时期的“城邦”衍生而来的 ,公民是构成城邦的基本元素,是“属于城邦的人”,这是“公民”一词最原始的内涵。
  城邦源于血缘关系,希腊时期的城邦仅仅代表城邦中的特定群体,即具有本邦血统的成年男子。随着城邦的不断演变,公民身份也随之变化。起初,只有贵族和具有一定财产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公民。到了城邦民主较为发达的时代,底层平民也有机会被纳入公民范畴。当战争来临时,则会进一步扩大城邦公民范畴,以抵御外邦侵略。 然而,无论怎样变化,城邦时期公民的本质始终没有改变,即由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因此,希腊时期城邦的公民人数普遍较少,这一时期的公民身份只是一种特权的象征,并不具备普遍意义上的权利内涵。
  (二)公民身份的普遍性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罗马时期公民的外延有了极大的扩展。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大众在与上层贵族的激烈斗争中逐渐获得了与贵族同等的公民资格,这种平民化的公民资格伴随着帝国的扩张逐渐遍及整个罗马帝国。 相比之下,罗马帝国在公民权利的问题上超越了希腊城邦的狭隘性,赋予了公民身份权利的内涵。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罗马法,罗马法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赋予了平民大众以公民权利,并且以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随着罗马法在西方世界的普及和发展,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的权威准则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以权利为象征的公民身份也由此走向了大众化。
  “毫无疑问,罗马法是古罗马对西方文明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 罗马法被认为是现代法治的起源,它是现代诉讼制度的起源,它奠定了现代宪政文明的基础,确立了现代法治的根本。 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政治和法律文明的重要标志,为人类社会的法治发展和民主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公民身份被明确的法律条文确定下来,法律规定国家的所有居民依法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公民”自此成为一个法律名词并真正走向大众化成为普遍意义的平等身份。
  二、公民身份的法哲学阐释
  如前所述,公民身份由古希腊时期的特权地位发展到近代普遍的平等身份,法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法对公民身份由特权身份发展到普遍身份具有旅程碑的意义。那么,法发展到当代,它对公民身份的影响和意义发生了哪些变化,或者说当代公民身份从法中获得了哪些益处?这是一个涉及面极广、见仁见智的问题。笔者从法哲学视角出发,从法的真、善、美层面阐述法和公民身份之间的紧密联系。
  (一)法之“真”赋予了公民身份不可侵犯的权威性
  从客体哲学角度看,“真”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人把握客观世界的基础,人的认知活动的目标是探寻事物的“真”。从主体哲学角度看,“真”是客观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 因此,若把法看作主体,从主体哲学角度来理解的话,法之“真”便是指法的本质属性,包括法的逻辑性和确定性,法的普遍性、稳定性和公开性,法的巨大权威性和强制性, 法的正当程序性和可诉性等。
  当代公民身份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一种普遍性的身份认同,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性,这源于法自身的稳定性、巨大权威性和强制性。准确的说,法的稳定性是相对稳定性,是指法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中断或废止,以保持法的权威性。稳定性是法作为一种社会准则的内在属性,是法之“真”的具体体现。 法的权威性是指法的效力的至上性,其意义在于保障法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被畅通地执行,保证公民的法定权利得到切实维护,保证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法的强制性与法的权威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没有法的强制性作保障,很难树立法的权威;另一方面,法的强制性又不能和法的权威性相并重,即不能简单地通过法的强制力来达到树立法的权威性的目的,法的强制性必须以法的正当性为前提。法的巨大权威性和强制性是法在控制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之“真”。 正是法的稳定性、巨大权威性和强制性融合在一起的法之“真”,才保障了公民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和法律地位。
  (二)法之“善”赋予了公民身份无差别的平等性
  “善”通常是被看作伦理学的概念,不仅用于评价人的主观行为,还用于评价客观事物和现象。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善”主要被用于反映人和客观世界的价值关系。物质世界里的一切事物客观上都存在对人的有用性,这些有用性能否成为现实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程度;二是人的实践水平所能达到的对客观事物的利用程度。因此,所谓“善”即主体把自身的价值尺度观念地、实践地运用到实践对象上去,赋予实践对象应然意义的活动。 主体对“善”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只有把现有的东西提升为某种自己创造的东西……才会产生善的更高境界” ,客观事物“善”的程度正是在人们的这种不断对理想境界的追求中得以提高的。法的“善”正是人们在自身价值尺度的框架内对法的认识和改造中赋予它的合乎人们价值标准的准则。
其他文献
摘 要 美国政府机构基于立法授权,在其监督和管理领域有着实质且广泛的制规权力,而美国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对政府机构制规权的行使进行司法审查,保证这些政府机构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制定的具体规范是“合理且非任意”的。由于政府机构的行政制规具有行政性和专业性的特征,一般情况下司法会保持对行政的尊重,在行政管理的专业领域支持政府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但该支持并非没有底线。实际上,政府机构的行政
摘 要 为了探究《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解释实施后对贪污案件处理的影响,本文以重庆市为考察对象,对重庆市2013年-2016年的贪污案件进行实证研究,从立案金额、财产刑适用、刑罚力度三个方面,对比2016年与2013-2015年历年相关情况的差异,发现在新规定实施之后,重庆市贪污案件的立案金额提高、罚金刑量刑失衡、刑罚力度减小,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新规定实施之后可能对全国贪污案件裁判的影响,同时发现
摘 要 “假离婚”现象层出不穷,不但削弱了政策效果而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冲击,对此,部分学者提出应该出台相应措施对其进行限制和干预。本文试图从法律逻辑与后果作为切入点对是否应该对“假离婚”进行干预展开讨论,进而指出“假离婚”背后的社会根源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关键词 “假离婚” 离婚权 实质审查  作者简介:马梦雪,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
摘 要 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它是适应时代新要求、迎接时代新挑战、顺应城市发展新背景下社会发展新机遇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我国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已处于成熟完善阶段,其进一步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本文以南京市栖霞区仙林派出所为例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并且提出对策,期望通过合理的网格划分和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系统建设能力,不断完善社区监督体系和评价机制,最终实现“警力配置网
摘 要 “洞穴奇案”是美国著名的法理雪茄富勒根据19世纪所发生的两个真实的案例所虚构出的一个经典性案例。该案例一度成为了西方法学院学生的必读文本。在文中就针对《洞穴奇案》从法理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提出个人的观点,为他人提供借鉴。  关键词 洞穴奇案 法理 启示  作者简介:黄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
摘 要 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检察机关通过对审查逮捕案件中不捕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以期不断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实现办案质量与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 不捕案件 原因 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贾玉欣,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
摘 要 各个法院对于保价条款的态度不一,保价条款符合公平原则,不应认为其带有“原罪”。快递服务企业应当尽到严格的提示义务,具体来说,对于保价条款应在正反两面进行提示。出现快件丢失或损毁时,快递服务企业应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快递服务企业违反验视制度,不应作为否定保价条款效力的重大过失。但如果保价条款无效,其违反验视义务可作为其承担不利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关键词 保价条款 重大过失 说明义务 公
摘 要 红色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红色文化的保护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楚雄州物质性与精神性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但在调研中发现,楚雄州红色文化保护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梳理,有助于我们为红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民族地区 红色文化 保护现状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云南红色文化在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应用研
摘 要 近年来,我国毒品案件呈多发趋势,毒品犯罪类型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零包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增长的背景下,如何准确区分居间介绍贩卖毒品行为、单纯的贩卖毒品行为及居中倒卖毒品的行为,并把握不同种类的居间介绍贩卖毒品行为的特点,关系到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出罪与入罪。本文试图通过案例入手,对以上问题进行探析,为类似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 居间介绍贩毒 居中倒卖 贩卖毒品  作者简介:毕
摘 要 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一直以来,在我国都是极具学术争议的问题,而近期,宜兴市法院对国内首例冷冻胚胎案所作的判决更是将这一悬而未决的疑问推向了风口浪尖。然则,纠纷的焦点皆在于冷冻胚胎是否能够作为法律上所认定的“物”,从而进行继承。还是作为法律的主体,不能进行继承。如果可以继承,那么在继承上又将产生怎样的问题。  关键词 冷冻胚胎 法律属性 继承  作者简介:黄思逸,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