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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省人大机关下派到苏吉滩乡的干部,我在全力帮助该乡做好工作的同时,利用所学专长和工作上的便利,为门源县人大修订自治条例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省人大法制委、民侨外委等有关部门,将该项目列入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报批项目计划。并参与了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论证工作,对条例草案认真研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