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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用于基本建设的自筹资金,要在建设银行专户存储,先存后用,监督拨付。1980年国务院162号文件又明确指示:“挖潜、革新、改造资金,要通过建设银行管理。”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1981年我们根据省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对自筹基建和挖革改资金的管理情况逐户进行了清理检查。1981年列入计划应通过我行经办的自筹基建和挖革改项目共160个,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