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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不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拓宽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而且还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其中,新《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工伤认定的情形中增加了"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限定,但该条款没有对此作更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因此,有必要对"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作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