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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第3条明确了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然而,近年随着"无罪推定"原则的过度解释,逐渐产生了"存疑"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理论和实践运用的演绎,导致"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与罪刑法定某类案件的实践适用上相悖。从"无罪推定"制度的起源及其概念开篇概述,将"无罪推定"的刑罚原则用法社会学路径进行分析,采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具体法律方法,着重于"无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