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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各级人大有关会议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为维护该县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业绩突出,曾被省院、市委、市政府授予"五好检察院"、"文明单位标兵"、"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优秀反贪局"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