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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战略管理中的SWOT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部发展优势、劣势以及其外部机遇与威胁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信息、成本、内在制度及文化认同方面具有优势,而其规模比较小、管理等方面还比较落后。因此,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发挥其内部优势,利用外部机会,将其业务定位于为广大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村及村以下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文章对实现农业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给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SWOT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12-0043-04
一、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战略制定和分析方法,其中,S和W分别指组织内部相对于竞争对手的Strength(优势 )和 Weak(劣势),O和 T分别指组织所面临的外部 Opportunity(机遇)和Threaten(威胁 )。
(一)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优势分析
1.突出的信息优势。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植根于社区和村庄,比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更了解农户,农户与合作组织之间也具有良好的信息对称性,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基于血缘、地缘、亲缘的信任优势。以血缘、地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参加的社员之间知根知底,具有相互信任的原始制度基础,通过资金互助组织的建立,形成了一定的信任共同体,形成以信任为载体的社会资本,这种形式的组织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3.交易的低成本优势。社员之间信息对称,建立在互助互利原则上的互助金融无需抵押和担保,成员获取资金手续快捷,规模小,互助社本身经营成本也相对较小。因此,资金互助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信息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交易成本优势。
4.与生俱来的制度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内生于农村经济、有真正合作性质的新型金融机构,它与生俱来就有制度上的优势。一是规模小,设立资本要求不高,结构简单,决策程序简单、高效,特别是“船小好掉头”,经营灵活;二是农村资金互助社股金设置上实行多样化,有利于合作社多渠道融资;三是对于社员借款,规定在其股金额度内借款,实行信用借款;超过股金的借款,需要3~5户联保,且每户社员借款最高额可达其股金总额的6倍,这种制度有利于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控制流动风险,防止支付危机的发生;四是资金只能在社员内部有偿使用,非社员可以有限制借贷,且实行差别利率,这正好体现了其“民有、民管、民享”的基本原则。
5.独有的文化认同优势。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扎根农村、立足农村,是农民共同发起的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金融组织,被人们俗称为农民的“炕头银行”、是农民自己的贴心银行,其成员来自农村,大多数管理人员也来自农村,因此,广大农民对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比较认同的,这种认同感也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甚至连农村信用社都缺少这种认同感。
(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劣势分析
1.规模小,服务范围狭小。新政策规定10万元就可以开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已经设立的资金互助社大都规模较小,资金规模小,业务量必然受到限制,不能满足社员多方面的需求;另外,互助社资金实行内部有偿使用,因此,其服务范围局限于入股社员需求,即使允许互助社外的人员使用资金,也要收取较高的利率,这些都决定其服务范围狭小。
2.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水平不高。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新生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专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从业人员和社员基本是农民或来自于农村,人员素质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有很大的差距,其管理水平自然相对较低。一方面,由于互助社实行的是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低素质的管理人员会导致民主管理很难实现,很可能出现互助社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另一方面,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现代银行业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经营理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管理不善和经营理念落后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对农村互助社的认识不到位,可能造成互助社的运行偏离合作金融的方向,甚至影响到互助组织的正常运行。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机遇
1.国家政策的支持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2006年 12月 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190号)(以下简称《意见》)后,于2007年 1月 22日进一步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7号)、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并在 2007年 2月 4日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银监办发[2007]151号),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界定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确定首先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相关的政策支持昭示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中国正规化发展的前景,这无疑也为中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2.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缺失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我国逐渐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轴心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各个金融机构改革后服务“三农”功能逐渐淡化:农业银行在商业化目标的推动下,逐步淡出农村市场而面向大中城市,其农村营业网点逐渐减少,距离农村和农民也越来越远;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非常单一,根本不直接对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真正完全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是,农信社由于各种原因如历史包袱、管制限制等,改制后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也丧失其合作金融的性质,其为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非常有限,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倾向尤其严重。定位为农村服务的新型的村镇银行并没有解决农村合作金融缺失的问题,各地村镇银行试点一般都选在比较富裕的地区,严格意义上好多地区不属于农村,其服务对象大多为经济实力较好的农户和小企业,而处于小农生产阶段的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信贷需求单笔金额小、笔数多,对资金需求时效性强,希望办理贷款的手续简便、灵活,对于生活性贷款需求超过生产性贷款需求,但是他们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都要求合作性的金融组织来为其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以满足农户大量的小额、短期贷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缺失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面临的威胁
1.面临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压力。从农村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农村金融体系将趋于多元化,新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将面临来自多个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农业银行为巩固其县域金融市场、缓冲竞争压力,将会重返农村市场,这对于城乡差异不大的地区,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对于城乡落差较大的地区,农业银行将进一步挤占落后地区的金融资源,使农村资金互助社生存空间更加狭小;邮政储蓄银行在竞争压力下也会将触角伸向广大贫穷落后的地区;而对于新型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的业务市场是在农村,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有力竞争对手。
2.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偏好村镇银行。在新试点设置上,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认为村镇银行具有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风险管理能力更强、能够吸收社区内广大居民的存款、资金来源更加丰富、金融服务能力更强等优势,因此,他们更偏好于村镇银行。随着第二批新型金融机构试点的开展,出现了村镇银行一家独大、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被边缘化的现象,自我服务的互助金融组织出现了危机。截至2008年2月末,中国银监会累计核准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2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由于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偏好,农村资金互助社处于发展弱势。
3.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督管理问题。目前我国互助社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数没有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只有3-5个管理监督人员,缺乏专业化的经营管理能力,其内部监督也不够规范,外部的监督基本没有,主要依靠自身的道德约束,这样就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而监督管理不力引发的流动性困难的问题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SWOT分析的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构建影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SWOT分析矩阵(见下表):

通过上表,本文认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要发挥其内部优势,利用外部机会。其市场定位:为广大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村及村以下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用于解决互助社社员和微小企业的小额生产、生活和教育融资需求,弥补广大贫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作为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等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为我国弱势群体提供资金的一种有效金融供给机制。
三、实现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定位的几点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的力度。政府扶持,主要是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制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相关的政策、法规,从立法的角度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除了给予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其他农村金融同样的金融政策,应该安排一些优惠、照顾的政策以支持其发展。比如,降低或免缴存款准备金、特别利率政策、允许互助社存款利率高于其他银行机构等,政策上的优势有利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更好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村。
2.农村资金互助社要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形成竞争与合作关系。一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要积极参与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同时,鉴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重合地区在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形成相互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关系,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解决互助社社员的小额生产、生活和教育融资需求,社员及入股小企业的大额融资在互助社资金短缺和无力承担时可以考虑由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另一方面,在资金来源方面力争和其他金融机构保持合作关系。目前,我国农民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农村社区的农民、财政注入、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资助。显然,农民本身资金有限,寄希望于财政大量注入是不现实的,而外部的资助也很缺乏。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意直接借贷给农民,可以通过向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将交易成本和风险转移给农户内部市场,这样把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联系其他农业金融机构和农民的桥梁,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外流资金回流。
3.杜绝当地政府参与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依靠其自律管理,由入股农户和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如果是由外界扶持的资金互助社,外部扶持或资助的单位可以对其加强指导,银行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指导,并加强监督,逐步使其规范化,而不能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利益,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进而使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其控制金融资源的工具,以免重蹈1997年以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4.注重管理层的培训,促进互助社管理水平提高。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入股农户参与互助社的管理,这就要求入股农户具有较高的素质,要充分意识到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对合作社有强烈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保证互助社充分合作的性质,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对于农户关于合作社认识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政府、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层针对性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这样可以帮助农民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使农户对合作社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完备的章程、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互助社可持续的发展。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何广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制及其绩效阐释[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04).
[2]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课题组.安徽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金融,2008,(02).
关键词:SWOT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12-0043-04
一、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战略制定和分析方法,其中,S和W分别指组织内部相对于竞争对手的Strength(优势 )和 Weak(劣势),O和 T分别指组织所面临的外部 Opportunity(机遇)和Threaten(威胁 )。
(一)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优势分析
1.突出的信息优势。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植根于社区和村庄,比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更了解农户,农户与合作组织之间也具有良好的信息对称性,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基于血缘、地缘、亲缘的信任优势。以血缘、地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参加的社员之间知根知底,具有相互信任的原始制度基础,通过资金互助组织的建立,形成了一定的信任共同体,形成以信任为载体的社会资本,这种形式的组织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3.交易的低成本优势。社员之间信息对称,建立在互助互利原则上的互助金融无需抵押和担保,成员获取资金手续快捷,规模小,互助社本身经营成本也相对较小。因此,资金互助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信息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交易成本优势。
4.与生俱来的制度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内生于农村经济、有真正合作性质的新型金融机构,它与生俱来就有制度上的优势。一是规模小,设立资本要求不高,结构简单,决策程序简单、高效,特别是“船小好掉头”,经营灵活;二是农村资金互助社股金设置上实行多样化,有利于合作社多渠道融资;三是对于社员借款,规定在其股金额度内借款,实行信用借款;超过股金的借款,需要3~5户联保,且每户社员借款最高额可达其股金总额的6倍,这种制度有利于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控制流动风险,防止支付危机的发生;四是资金只能在社员内部有偿使用,非社员可以有限制借贷,且实行差别利率,这正好体现了其“民有、民管、民享”的基本原则。
5.独有的文化认同优势。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扎根农村、立足农村,是农民共同发起的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金融组织,被人们俗称为农民的“炕头银行”、是农民自己的贴心银行,其成员来自农村,大多数管理人员也来自农村,因此,广大农民对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比较认同的,这种认同感也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甚至连农村信用社都缺少这种认同感。
(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劣势分析
1.规模小,服务范围狭小。新政策规定10万元就可以开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已经设立的资金互助社大都规模较小,资金规模小,业务量必然受到限制,不能满足社员多方面的需求;另外,互助社资金实行内部有偿使用,因此,其服务范围局限于入股社员需求,即使允许互助社外的人员使用资金,也要收取较高的利率,这些都决定其服务范围狭小。
2.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水平不高。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新生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专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从业人员和社员基本是农民或来自于农村,人员素质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有很大的差距,其管理水平自然相对较低。一方面,由于互助社实行的是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低素质的管理人员会导致民主管理很难实现,很可能出现互助社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另一方面,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现代银行业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经营理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管理不善和经营理念落后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对农村互助社的认识不到位,可能造成互助社的运行偏离合作金融的方向,甚至影响到互助组织的正常运行。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机遇
1.国家政策的支持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2006年 12月 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190号)(以下简称《意见》)后,于2007年 1月 22日进一步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7号)、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并在 2007年 2月 4日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银监办发[2007]151号),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界定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确定首先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相关的政策支持昭示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中国正规化发展的前景,这无疑也为中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2.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缺失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我国逐渐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轴心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各个金融机构改革后服务“三农”功能逐渐淡化:农业银行在商业化目标的推动下,逐步淡出农村市场而面向大中城市,其农村营业网点逐渐减少,距离农村和农民也越来越远;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非常单一,根本不直接对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真正完全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是,农信社由于各种原因如历史包袱、管制限制等,改制后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也丧失其合作金融的性质,其为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非常有限,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倾向尤其严重。定位为农村服务的新型的村镇银行并没有解决农村合作金融缺失的问题,各地村镇银行试点一般都选在比较富裕的地区,严格意义上好多地区不属于农村,其服务对象大多为经济实力较好的农户和小企业,而处于小农生产阶段的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信贷需求单笔金额小、笔数多,对资金需求时效性强,希望办理贷款的手续简便、灵活,对于生活性贷款需求超过生产性贷款需求,但是他们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都要求合作性的金融组织来为其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以满足农户大量的小额、短期贷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缺失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面临的威胁
1.面临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压力。从农村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农村金融体系将趋于多元化,新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将面临来自多个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农业银行为巩固其县域金融市场、缓冲竞争压力,将会重返农村市场,这对于城乡差异不大的地区,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对于城乡落差较大的地区,农业银行将进一步挤占落后地区的金融资源,使农村资金互助社生存空间更加狭小;邮政储蓄银行在竞争压力下也会将触角伸向广大贫穷落后的地区;而对于新型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的业务市场是在农村,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有力竞争对手。
2.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偏好村镇银行。在新试点设置上,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认为村镇银行具有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风险管理能力更强、能够吸收社区内广大居民的存款、资金来源更加丰富、金融服务能力更强等优势,因此,他们更偏好于村镇银行。随着第二批新型金融机构试点的开展,出现了村镇银行一家独大、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被边缘化的现象,自我服务的互助金融组织出现了危机。截至2008年2月末,中国银监会累计核准3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2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由于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偏好,农村资金互助社处于发展弱势。
3.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督管理问题。目前我国互助社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数没有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只有3-5个管理监督人员,缺乏专业化的经营管理能力,其内部监督也不够规范,外部的监督基本没有,主要依靠自身的道德约束,这样就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而监督管理不力引发的流动性困难的问题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SWOT分析的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构建影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SWOT分析矩阵(见下表):

通过上表,本文认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要发挥其内部优势,利用外部机会。其市场定位:为广大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村及村以下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用于解决互助社社员和微小企业的小额生产、生活和教育融资需求,弥补广大贫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作为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等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为我国弱势群体提供资金的一种有效金融供给机制。
三、实现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定位的几点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的力度。政府扶持,主要是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制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相关的政策、法规,从立法的角度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除了给予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其他农村金融同样的金融政策,应该安排一些优惠、照顾的政策以支持其发展。比如,降低或免缴存款准备金、特别利率政策、允许互助社存款利率高于其他银行机构等,政策上的优势有利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更好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村。
2.农村资金互助社要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形成竞争与合作关系。一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要积极参与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同时,鉴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重合地区在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形成相互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关系,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解决互助社社员的小额生产、生活和教育融资需求,社员及入股小企业的大额融资在互助社资金短缺和无力承担时可以考虑由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另一方面,在资金来源方面力争和其他金融机构保持合作关系。目前,我国农民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农村社区的农民、财政注入、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资助。显然,农民本身资金有限,寄希望于财政大量注入是不现实的,而外部的资助也很缺乏。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意直接借贷给农民,可以通过向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将交易成本和风险转移给农户内部市场,这样把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联系其他农业金融机构和农民的桥梁,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外流资金回流。
3.杜绝当地政府参与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依靠其自律管理,由入股农户和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如果是由外界扶持的资金互助社,外部扶持或资助的单位可以对其加强指导,银行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指导,并加强监督,逐步使其规范化,而不能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利益,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进而使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其控制金融资源的工具,以免重蹈1997年以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4.注重管理层的培训,促进互助社管理水平提高。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入股农户参与互助社的管理,这就要求入股农户具有较高的素质,要充分意识到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对合作社有强烈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保证互助社充分合作的性质,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对于农户关于合作社认识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政府、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层针对性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这样可以帮助农民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使农户对合作社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完备的章程、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互助社可持续的发展。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何广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制及其绩效阐释[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04).
[2]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课题组.安徽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金融,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