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使法律得到妥当的适用,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本文针对赠与合同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一)赠与合同的标的应不限于财产之所有权,而应包括一切可以转移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甚至是利益;(二)赠与合同不应理解为实践性合同,而应理解为诺成性合同;(三)为消除合同法有关条文之间的矛盾,补充法律漏洞,对赠与人之任意撤销权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作目的性限缩之解释;(四)对捐赠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理清赠与合同与捐赠二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