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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了法治化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内容不仅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而且也包括普法,这是我们党的宗旨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大特色。纵观我国法制建设,一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不平衡的,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普法工作落后于内地,其中西藏地区的情况尤为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