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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经常会碰到有些合同是对方当事人已拟定好的合同,如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劳动者购买意外险,其余的保险如失业险、工伤保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等一概劳动者不享有,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较长等,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考虑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在这些方面也不再据理力争,处于弱势地位,只好签订合同.但当出现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得不到及时救治及赔偿,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都没有约定,导致劳动者的许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文通过案例探索劳动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了解它们在法律上的运用对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只有在签订合同时充分了解有关保险、及试用期等在法律上的规定及其运用,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