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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认为,教学是调动、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一种行为活动。这种活动至少有三个要素组成,一是教师,二是学生,三是教材,把这三者联系在一起,需要调动各种教学手法,于是就产生了教学关系。这样的教学关系一方面以科学性为基本的教学条件,辩明正确的方向和有序的关系,体现的是准确性和真实性;一方面以艺术性为追求的教学境界,使课堂始终洋溢着生机和活力,呈现的是丰富性和有效性。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教学的艺术性追求。
一、教学与艺术的关系
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两句话,一句是,教学是“把一切事物交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一句是,“教学是一种教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他不仅肯定教学的关系是艺术的关系,而且强调是一种愉快的艺术,所蕴涵的意义之丰富与深刻是很难用三言两语来解析的。笔者以为,教学的艺术,包括创设愉悦和谐的教学氛围,针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激发和满足学生学习情绪和学习渴望,求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达成师生心灵的交融、美感的陶冶和艺术的享受,这应该是无异议的。也是说,教学作为一门艺术,提现在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无论从内容还是表现的形式上来讲都富于艺术性。
艺术的本质是人对现实的审美观照,艺术之美存在于自然之美、社会之美和理想之美之中。当今中小学的各种学科教材,其本身就是各类艺术家们所创造的反映科学、自然、生活、历史、现实等的艺术作品,教师的目标就是把这些艺术化的作品通过教学的形式让学生学习、体验、获取并转化成另一种艺术的力量,这样的教学才能走向艺术。
二、教学艺术的美的标准
教学的艺术必须对教材进行自觉的加工,用生动、丰富、形象乃至个性的方法进行创造性的劳动,这是一种采花酿蜜的过程。齐白石说过“采花辛苦蜜万甜”,这种“蜜”,就可以比喻成教学的艺术之美。“采花”的过程是一种“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提炼加工的过程,需要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活用各种教学方法,更要把学生放在心上,教出人格之美、风格之美、个性之美。
人格之美,反映在教师的内在修养之上。可以从学养、情思和思维三个方面下工夫,形成学问美(学识与文化的修养)、情感美(情操与心灵的品质)、理念美(思维与思想的特色)。
风格之美。风格是人的精神个性的外在表现,“风格就是人”,这是18世纪法国科学家布封的一句名言。教师的人格力量,往往是一笔无形的风格力量。风格之美反映在教学的表现形式之上,体现的是教师的教学技术方面的能力。首先,教师必须遵照不同学科的内在内涵开展教学活动,诸如文科类的形象化教学和理科类的逻辑性教学等等。其次,教师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讲究针对性和启发性,针对不同的教材、不同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也是对教学方法的艺术化。最后,风格之美还包括以独特的方式表现个性的风格,体现在教学中,就是教师以独特的人格素养、经验感知和审美鉴赏来进行个性化的教学。
个性之美。在心理学视野中,“个性”是一种心理现象,现代心理学一般认为,个性就是个体在物质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社会意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系统。而教育学视野中,“个性”是以独特个性的人为对象,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个性的健康的发展,是在一定心理与生理基础之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教育对象自身的认识与实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独特的身心结构及其表现。
可以说教学个性,是创造性地运用教学规律的一种表现,一则教师的教学富有个性风格,能善于发挥自己的教学特长,培养有个性、有创造力的学生;二则学生的学习富有探究精神和自主能力,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获得良好的个性发展。唯其如此,教学个性才能体现教学艺术的魅力。
三、教学艺术形成的途径
1.需要教学者投入饱满的激情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叶圣陶先生在谈及美读时强调“该激昂处还他个激昂,委婉处还他个委婉”,无非告诉我们,教学的时候需要用生命的激情投入进去,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引起共鸣,激起学生学习的热情。
只有教师洋溢出教学的微笑,才能让学生享受到教学的阳光。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是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过程,是主体互动的关系,它源自于双方的精神需要,在面对知识传递的来往中,不断展开、发现和发展自我,尤其需要我们端正态度,以平等、真诚、开放的心态开展教学活动,以尊重、鼓励、倾听的方式展现学生的表现,真正实现差异化个性化的教学。
2.需要教学者长期的积累
教学的风格形成,是需要走过一个长期的求索过程的,它是一种个体经历及其体验进程中产生的教学思想,超越于一般的教学经验,反映出完整而鲜明的教学智慧和艺术。它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语言精确、精练和精彩,富有形象性、生动性和启发性;教师在教学中善于运用各种体态语调动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在传神的眼神、神采的表情、倾听的姿态和生动的举止等行为中和学生一起享受教学的愉悦;教师及时利用教学的契机发挥因势利导的教学作用,从思维的强度、坡度、宽度和清晰度等方面激发学生深刻思维丰富思维和整体思维的品质,体验课堂教学的成功感。
教学艺术行为应该是教师本质力量的显现,需要教学者富有教学创造的追求和艺术行为的激情,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才能在磨练和探索的道路上形成自己个性化的教学艺术。
一、教学与艺术的关系
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两句话,一句是,教学是“把一切事物交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一句是,“教学是一种教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他不仅肯定教学的关系是艺术的关系,而且强调是一种愉快的艺术,所蕴涵的意义之丰富与深刻是很难用三言两语来解析的。笔者以为,教学的艺术,包括创设愉悦和谐的教学氛围,针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激发和满足学生学习情绪和学习渴望,求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达成师生心灵的交融、美感的陶冶和艺术的享受,这应该是无异议的。也是说,教学作为一门艺术,提现在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无论从内容还是表现的形式上来讲都富于艺术性。
艺术的本质是人对现实的审美观照,艺术之美存在于自然之美、社会之美和理想之美之中。当今中小学的各种学科教材,其本身就是各类艺术家们所创造的反映科学、自然、生活、历史、现实等的艺术作品,教师的目标就是把这些艺术化的作品通过教学的形式让学生学习、体验、获取并转化成另一种艺术的力量,这样的教学才能走向艺术。
二、教学艺术的美的标准
教学的艺术必须对教材进行自觉的加工,用生动、丰富、形象乃至个性的方法进行创造性的劳动,这是一种采花酿蜜的过程。齐白石说过“采花辛苦蜜万甜”,这种“蜜”,就可以比喻成教学的艺术之美。“采花”的过程是一种“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提炼加工的过程,需要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活用各种教学方法,更要把学生放在心上,教出人格之美、风格之美、个性之美。
人格之美,反映在教师的内在修养之上。可以从学养、情思和思维三个方面下工夫,形成学问美(学识与文化的修养)、情感美(情操与心灵的品质)、理念美(思维与思想的特色)。
风格之美。风格是人的精神个性的外在表现,“风格就是人”,这是18世纪法国科学家布封的一句名言。教师的人格力量,往往是一笔无形的风格力量。风格之美反映在教学的表现形式之上,体现的是教师的教学技术方面的能力。首先,教师必须遵照不同学科的内在内涵开展教学活动,诸如文科类的形象化教学和理科类的逻辑性教学等等。其次,教师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讲究针对性和启发性,针对不同的教材、不同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也是对教学方法的艺术化。最后,风格之美还包括以独特的方式表现个性的风格,体现在教学中,就是教师以独特的人格素养、经验感知和审美鉴赏来进行个性化的教学。
个性之美。在心理学视野中,“个性”是一种心理现象,现代心理学一般认为,个性就是个体在物质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社会意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系统。而教育学视野中,“个性”是以独特个性的人为对象,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个性的健康的发展,是在一定心理与生理基础之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教育对象自身的认识与实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独特的身心结构及其表现。
可以说教学个性,是创造性地运用教学规律的一种表现,一则教师的教学富有个性风格,能善于发挥自己的教学特长,培养有个性、有创造力的学生;二则学生的学习富有探究精神和自主能力,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获得良好的个性发展。唯其如此,教学个性才能体现教学艺术的魅力。
三、教学艺术形成的途径
1.需要教学者投入饱满的激情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叶圣陶先生在谈及美读时强调“该激昂处还他个激昂,委婉处还他个委婉”,无非告诉我们,教学的时候需要用生命的激情投入进去,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引起共鸣,激起学生学习的热情。
只有教师洋溢出教学的微笑,才能让学生享受到教学的阳光。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是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过程,是主体互动的关系,它源自于双方的精神需要,在面对知识传递的来往中,不断展开、发现和发展自我,尤其需要我们端正态度,以平等、真诚、开放的心态开展教学活动,以尊重、鼓励、倾听的方式展现学生的表现,真正实现差异化个性化的教学。
2.需要教学者长期的积累
教学的风格形成,是需要走过一个长期的求索过程的,它是一种个体经历及其体验进程中产生的教学思想,超越于一般的教学经验,反映出完整而鲜明的教学智慧和艺术。它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语言精确、精练和精彩,富有形象性、生动性和启发性;教师在教学中善于运用各种体态语调动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在传神的眼神、神采的表情、倾听的姿态和生动的举止等行为中和学生一起享受教学的愉悦;教师及时利用教学的契机发挥因势利导的教学作用,从思维的强度、坡度、宽度和清晰度等方面激发学生深刻思维丰富思维和整体思维的品质,体验课堂教学的成功感。
教学艺术行为应该是教师本质力量的显现,需要教学者富有教学创造的追求和艺术行为的激情,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才能在磨练和探索的道路上形成自己个性化的教学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