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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靠着两条修长的、具有特别爆发力和速度的腿,创造了中国人以12.87秒跨越110米栏的世界纪录,他因此成为了当代“飞人”。也正是这个缘故,海外一家保险公司曾公布刘翔双腿的保险估值,高达1350万美元(以目前的人民币汇率计算,约9200多万元人民币)。在我看来,刘翔双腿的估值何止这区区1350万美元?神来之腿,无价可估也。
但就是这样的区区估值,据说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承接保险。原因很简单,用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的话说,“平安并没有针对只保身体某部分的险种”。无法投保,意味什么?无非是创造奇迹归创造奇迹,万人瞩目归万人瞩目,万一哪一天刘翔因为比赛或因为训练,肌肉受伤了,筋骨受损了,甚或残疾了,那你就自认倒霉吧(我实在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形,也不忍心这样写,但是为了叙述我的观点,我只能这样写。再说,运动员在进行超常规、超强度、超极限的运动时,往往会造成某些部位的损伤,看看姚明几度疗伤,就知道这种受伤确也难免)!倘若是这样,那我们的保险业在功能上、人文关怀上是不是缺失了什么?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国外保险市场是如何面对运动员特殊投保的。国外运动员的人身巨额保险,比比皆是,比如早在1986年,阿根廷足协为马拉多纳买了443万美元巨额人身保险;2004年,迈克尔·舒马赫投了5.8亿美元的保险;贝克汉姆甚至为自己买了一亿英镑的个人保险。至于人体某个部位的投保,也不乏其例,比如上世纪80年代末,马拉多纳就为自己的双腿投保了1000万美元;2006年德国世界杯前,贝克汉姆为他的“金腿”买了3100万英镑的保险。
从媒体的报道看,北京奥运的保险费高达3亿元之多,主要分配在责任险、财产险、赛时机动车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和志愿者保险等五个方面。3亿元保费,显然要比前几届奥运会二三千万美元的保费高出许多。上海一家报纸这样形容本届奥运会的保险状况:“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服务品质——北京奥运保险凸显中国特色”,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是,没有运动员个人的人身保险,没有像刘翔双腿投保的人体某个部位的保险,总归是一种缺憾。
没有“针对只保身体某部分的险种”,显然不是个理由。因为,“没有”可以变“有”,事实上保险业这些年开发的新险种并不少。许多人不是一直嚷嚷要与国际接轨吗?既然要接轨,何不把国外的经验“拿来”一效?
谁都知道,许多险种的创新与设置,推出与发展,都基于两个因素:一是看社会是否有这样的需求;二是看保险公司能否运转这一险种。而“能否运转”,关键就看这一险种能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因此,社会需求是一回事,保险公司愿不愿意承接又是一回事。由于运动员进行的是一种超越人体能力极限的运动,受伤的概率远远大于其他人群,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针对运动员只保身体某个部位的险种,赔钱的可能性与风险很大。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保险公司不敢承接刘翔双腿的保险。
其实,恰恰在这一点上,暴露了我们的保险业在经营理念、服务功能、人文关怀以及险种设置等方面的缺陷。运动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保险业提供针对只保人体某个部位的险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保险业是不是该改变自身的经营理念,该借鉴外国的经验,该对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
但就是这样的区区估值,据说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承接保险。原因很简单,用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的话说,“平安并没有针对只保身体某部分的险种”。无法投保,意味什么?无非是创造奇迹归创造奇迹,万人瞩目归万人瞩目,万一哪一天刘翔因为比赛或因为训练,肌肉受伤了,筋骨受损了,甚或残疾了,那你就自认倒霉吧(我实在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形,也不忍心这样写,但是为了叙述我的观点,我只能这样写。再说,运动员在进行超常规、超强度、超极限的运动时,往往会造成某些部位的损伤,看看姚明几度疗伤,就知道这种受伤确也难免)!倘若是这样,那我们的保险业在功能上、人文关怀上是不是缺失了什么?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国外保险市场是如何面对运动员特殊投保的。国外运动员的人身巨额保险,比比皆是,比如早在1986年,阿根廷足协为马拉多纳买了443万美元巨额人身保险;2004年,迈克尔·舒马赫投了5.8亿美元的保险;贝克汉姆甚至为自己买了一亿英镑的个人保险。至于人体某个部位的投保,也不乏其例,比如上世纪80年代末,马拉多纳就为自己的双腿投保了1000万美元;2006年德国世界杯前,贝克汉姆为他的“金腿”买了3100万英镑的保险。
从媒体的报道看,北京奥运的保险费高达3亿元之多,主要分配在责任险、财产险、赛时机动车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和志愿者保险等五个方面。3亿元保费,显然要比前几届奥运会二三千万美元的保费高出许多。上海一家报纸这样形容本届奥运会的保险状况:“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服务品质——北京奥运保险凸显中国特色”,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是,没有运动员个人的人身保险,没有像刘翔双腿投保的人体某个部位的保险,总归是一种缺憾。
没有“针对只保身体某部分的险种”,显然不是个理由。因为,“没有”可以变“有”,事实上保险业这些年开发的新险种并不少。许多人不是一直嚷嚷要与国际接轨吗?既然要接轨,何不把国外的经验“拿来”一效?
谁都知道,许多险种的创新与设置,推出与发展,都基于两个因素:一是看社会是否有这样的需求;二是看保险公司能否运转这一险种。而“能否运转”,关键就看这一险种能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因此,社会需求是一回事,保险公司愿不愿意承接又是一回事。由于运动员进行的是一种超越人体能力极限的运动,受伤的概率远远大于其他人群,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针对运动员只保身体某个部位的险种,赔钱的可能性与风险很大。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保险公司不敢承接刘翔双腿的保险。
其实,恰恰在这一点上,暴露了我们的保险业在经营理念、服务功能、人文关怀以及险种设置等方面的缺陷。运动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保险业提供针对只保人体某个部位的险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保险业是不是该改变自身的经营理念,该借鉴外国的经验,该对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