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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执法协作中存在的衔接不紧、标准和程序不一致等实际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发送电子通关单时间点(检验前或检验后)的不同,导致了海关在关检合作模式上也存在着“先检验,后查验”等数种不同的模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突破现行法规制度的制约,研究建立新型口岸检验查验机制,实施联合查验机制,制订“一单双报,联合查验,互通互认,协商处理”的关检共同查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