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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权利的角度来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福利分房阶段和住房改革阶段。在现实中,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有诸多不足,如基本权利设定不足、改革指导思想不足、政府职能定位不足、覆盖人群不足等。从人权需要和宪政发展来看,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将居住作为基本权利进行宪法规定,同时明确政府的住房职责,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分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