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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1991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支持下,由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了第一届驰名商标评选活动,通过对全国300多家企业的337个商标,在近8万名消费者投票后,评选出了“茅台”、“凤凰”等10个中国驰名商标。在此后的十多年中,我国进行了多次的驰名商标认定活动,至2006年初,我国认定的驰名商标已达678件。这些驰名商标的认定,对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