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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公安机关建立移送案件提前介入审查机制,抓好引导侦查工作,强化司法行为规范。自试行该机制以来,该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明显呈现出“二降低、一升高”态势,与上年同期相比,退查率降低14.14%、撤案率降低26.56%、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高30%,办案质效取得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