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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是中国先秦儒家认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可是经过汉儒和宋明理学家的注释后,其基本精神完全被本末颠倒了。本文通过对先秦儒家经典的分析,指出汉儒和宋明理学家均对此一学说产生很大的曲解;指出"格物致知"的本义应当是通过对某事某物的考察、检验或穷究以获得正确的知识;最后简要评述此一学说对中国古代科学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