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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法律制度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坚持“任何人不得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的原则。继承权的丧失包括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虽然规定了绝对没收权利,但不够具体。同时,关于相对没收权利的规定过于狭窄。继承法属于私法范畴,其既要以利害关系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又要以公共裁判者的一般标准为基础。为维护和稳定正常的继承程序,保护守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继承权丧失后对恢复继承权方面进行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