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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法制建设”无论对于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还是产业界、用户、第三方服务机构,都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而“立法”过程则“历久而弥坚”——法律的空白与滞后似乎是永恒的话题,即便最富效率且极尽周全的立法,也常常无法满足现实的发展速度及千差万别的应用模式。实体性立法易欠缺“可操作性”,而“程序性立法”往往受制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影响……信息化法律建设究竟该往哪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