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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淘宝商城为例将电子商务中的网络犯罪加以研究,探讨其特征、犯罪类型及防范对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势不可挡,淘宝作为中国电商的顶梁柱,目前还存在居多安全漏洞,使之称为不法分子的犯罪目标,计算机的普及令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我们要加紧防范,营造出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推动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淘宝
一、前言
电子商务中的网络犯罪是由电子商务活动中诞生的,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伪造、篡改或欺瞒网络用户,骗取利益的犯罪行为。“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成为网络诈骗的重灾区,而且愈演愈烈。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而日益猖狂的。由于网络的跨时间跨空间导致侦破难度加大,且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不够成熟,因此网络犯罪破案率比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对于网络安全防范的宣传力度都在加强,在政府努力提高网络安全的同时,网民也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并加以防范。
二、电子商务交易中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是网购中一个令人“谈购色变”的问题, 2015年双十一阿里巴巴获得了912亿收入,然而之后产生了576亿的退款,其中因假货退款超过百分之50以上![1]假冒伪劣产品不仅给顾客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更严重的是危害到顾客人身健康,前不久在国内掀起腥风血雨的新闻关于韩国“荧光面膜”令国内女性人心惶惶,面膜添加荧光剂可以起到亮肤的效果,荧光剂能提高物质的白度和光泽,目前没有医学证明荧光增白剂会导致癌症或皮肤病等问题,但是如果过多使用的确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淘宝假货问题已经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然而面对巨大的商品市场这个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二)刷单行业引发的犯罪问题
淘宝的兴起带来了一个新的商业时代,也诞生了很多“延伸产业”,刷单就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所谓刷单就是刷好评,一些网络用户用自己的淘宝号给商家买东西等到收货后做出好评,商家再返还本金及佣金。有人觉得刷单就是一种另类的广告形式,但也有人说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但是在淘宝中,不论商品好坏,爆款基本都是刷出来的,由于买家的从众心理,看到众多好评之后就会产生购买欲望。先不论刷单的好坏,但从刷单行业来说就已经带来很多犯罪问题。
(三)淘宝分销骗局
淘宝分销就是指由淘宝研发提供的分销平台,用于帮助供应商搭建、管理及运作其网络销售渠道,帮助分销商获取货源渠道的平台[2]。很多想要尝试开淘宝店铺又没有货源的人都会选择淘宝分销。淘宝分销过程就是分销商选择供应商,谈好价格,购买事项都由分销商负责,只有发货是供应商负责,在分销过程中,分销商接到订单后需要先付款给分销商品供应商,而货款一旦付出就无法申请退款,即便供应商是骗子做也只能看着货款到期自动确认。一旦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分销商作为卖家又必须承担因供应商不诚信带来的所有后果,爆款承担交易运费、承担商品质量纠纷和退款!而整个交易过程供应商除了发货外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让很多小卖家上当之后无法承担其后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三、防范对策
(一)技术方面
国内要加强技术研发,自主研发芯片及操作系统,对于国外引进的技术要加以改造,开发检测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管技术,对于不良网站要有监视,商品也要提高防伪检测标准,在进入网购平台都要经过防伪检测,一旦不合格要找到源头追究责任,在支付环节要提高身份认证技术,验证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执法机关做好数据分析工作,要记录不良数据,木马病毒以及虚假网站还是会留下痕迹,在案发后要在受害者计算机采集数据,抓住这些数据有利于侦破案件找到犯罪分[3]。我国还需加强木马病毒库的更新和防范,鼓励杀毒软件开发研究,教育部要加强电子商务与计算机人才的培养,政府要和购物平台大力合作,要联手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为网络安全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二)法律方面
我國《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网络诈骗罪”具体定义,网络诈骗罪市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但等同于《刑法》明文规定的“诈骗罪”,我国应做出具体立法,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参考互联网的特殊性对网络犯罪进行具体定罪,信息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沟通协调,要相互支持贯彻法律法规;对于购物网站的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立法,分清责任问题,要抓紧摧毁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商,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管理方面
1、个人信用电子档案
由于网络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分布在全国各地,各地警方应在自己管辖区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一旦有不良记录要及时更新公布,各地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加快破案。淘宝有实名认证技术,在有人上当受骗之后淘宝也要加以合作提供后台信息协助警破案,对于有不良信用的淘宝用户也要对其采取措施加以监管。
2、提高防骗意识
网上购物时在使用网银付款时建议使用U盾技术,要经过银行系统的多重验证来完成支付业务,这样即使不小心泄漏了自己的账户密码犯罪分子也无法盗取钱财[ ];钓鱼网站的骗局关键是钓鱼网站和正规网站的身份完全不一样,网民要抓住这一点,借助一些第三方工具,比如一些网站验证或安全软件、浏览器等,在网购时开启例如360安全卫士的“网购模式”就能检测网站真假,识破骗局;对于正规网站中的不法商家,主要是一些不诚信的卖家通过虚假交易提高信誉,收集用户相关信息或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避免陷入此类骗局的关键是,首先要借助购物平台的信用机制,根据用户评价来判断卖家的可信度,在发现虚假交易行为和出售假货时,或者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商家泄露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3、宣传教育
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目前老一辈人经验很少,可以传授的知识也不多,在宣传教育这方面就做的不够。学校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多举办一些网络犯罪问题讲座,教育学生要通过正常渠道赚钱,不可贪图利益,听信网络兼职等容易上当受骗的虚假信息,也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从事网络犯罪,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再者淘宝也作为我国的最大的购物平台,也应多向客户宣传自己的规则;及时出台保护小商家权利的规则,一旦发现有供应商使用分销来欺骗销售商就要做出翻倍惩罚,不仅要赔偿钱财还要列入黑名单公示,在小商家选择分销商时就要告知其中的条列规则,提醒分销商谨防受骗。
4、刷单行业的大力整治
淘宝应加强商家信誉监督,一旦发现购买记录异常,比如一天内突然增加,同一个IP或同一个淘宝号码多次购买同一店铺商品,就要进行监管排查,可以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买了这家店铺的商品,是否记得商品是什么有什么特征,一旦发现是刷信誉行为就要对商家进行处罚,现如今淘宝的处罚是降权,建议淘宝可以增加黑名单记录,对刷信誉次数进行限制,第一次可以警告,接下来采取处罚措施,一旦超过限制次数可以取消开店资格。
四、总结
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大问题,淘宝作为领头羊,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个关键问题是推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更好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与网络的核心问题,我们要不断发现其中的缺陷,寻找解决办法,还要未雨绸缪,制定各种防范措施,总之,我们要建立一个安全有效的电子商务安全系统,要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玉琼.论网络钓鱼诈骗犯罪的原因及对策[N].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7-7(5)
[2]刘子轶.网络支付诈骗犯罪研究分析—-“以网络钓鱼为视角”[J].法治与社会.2014.5(下)24--26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淘宝
一、前言
电子商务中的网络犯罪是由电子商务活动中诞生的,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伪造、篡改或欺瞒网络用户,骗取利益的犯罪行为。“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成为网络诈骗的重灾区,而且愈演愈烈。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而日益猖狂的。由于网络的跨时间跨空间导致侦破难度加大,且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不够成熟,因此网络犯罪破案率比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对于网络安全防范的宣传力度都在加强,在政府努力提高网络安全的同时,网民也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并加以防范。
二、电子商务交易中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是网购中一个令人“谈购色变”的问题, 2015年双十一阿里巴巴获得了912亿收入,然而之后产生了576亿的退款,其中因假货退款超过百分之50以上![1]假冒伪劣产品不仅给顾客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更严重的是危害到顾客人身健康,前不久在国内掀起腥风血雨的新闻关于韩国“荧光面膜”令国内女性人心惶惶,面膜添加荧光剂可以起到亮肤的效果,荧光剂能提高物质的白度和光泽,目前没有医学证明荧光增白剂会导致癌症或皮肤病等问题,但是如果过多使用的确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淘宝假货问题已经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然而面对巨大的商品市场这个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二)刷单行业引发的犯罪问题
淘宝的兴起带来了一个新的商业时代,也诞生了很多“延伸产业”,刷单就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所谓刷单就是刷好评,一些网络用户用自己的淘宝号给商家买东西等到收货后做出好评,商家再返还本金及佣金。有人觉得刷单就是一种另类的广告形式,但也有人说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但是在淘宝中,不论商品好坏,爆款基本都是刷出来的,由于买家的从众心理,看到众多好评之后就会产生购买欲望。先不论刷单的好坏,但从刷单行业来说就已经带来很多犯罪问题。
(三)淘宝分销骗局
淘宝分销就是指由淘宝研发提供的分销平台,用于帮助供应商搭建、管理及运作其网络销售渠道,帮助分销商获取货源渠道的平台[2]。很多想要尝试开淘宝店铺又没有货源的人都会选择淘宝分销。淘宝分销过程就是分销商选择供应商,谈好价格,购买事项都由分销商负责,只有发货是供应商负责,在分销过程中,分销商接到订单后需要先付款给分销商品供应商,而货款一旦付出就无法申请退款,即便供应商是骗子做也只能看着货款到期自动确认。一旦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分销商作为卖家又必须承担因供应商不诚信带来的所有后果,爆款承担交易运费、承担商品质量纠纷和退款!而整个交易过程供应商除了发货外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让很多小卖家上当之后无法承担其后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三、防范对策
(一)技术方面
国内要加强技术研发,自主研发芯片及操作系统,对于国外引进的技术要加以改造,开发检测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管技术,对于不良网站要有监视,商品也要提高防伪检测标准,在进入网购平台都要经过防伪检测,一旦不合格要找到源头追究责任,在支付环节要提高身份认证技术,验证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执法机关做好数据分析工作,要记录不良数据,木马病毒以及虚假网站还是会留下痕迹,在案发后要在受害者计算机采集数据,抓住这些数据有利于侦破案件找到犯罪分[3]。我国还需加强木马病毒库的更新和防范,鼓励杀毒软件开发研究,教育部要加强电子商务与计算机人才的培养,政府要和购物平台大力合作,要联手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为网络安全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二)法律方面
我國《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网络诈骗罪”具体定义,网络诈骗罪市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但等同于《刑法》明文规定的“诈骗罪”,我国应做出具体立法,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参考互联网的特殊性对网络犯罪进行具体定罪,信息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沟通协调,要相互支持贯彻法律法规;对于购物网站的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立法,分清责任问题,要抓紧摧毁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商,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管理方面
1、个人信用电子档案
由于网络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分布在全国各地,各地警方应在自己管辖区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一旦有不良记录要及时更新公布,各地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加快破案。淘宝有实名认证技术,在有人上当受骗之后淘宝也要加以合作提供后台信息协助警破案,对于有不良信用的淘宝用户也要对其采取措施加以监管。
2、提高防骗意识
网上购物时在使用网银付款时建议使用U盾技术,要经过银行系统的多重验证来完成支付业务,这样即使不小心泄漏了自己的账户密码犯罪分子也无法盗取钱财[ ];钓鱼网站的骗局关键是钓鱼网站和正规网站的身份完全不一样,网民要抓住这一点,借助一些第三方工具,比如一些网站验证或安全软件、浏览器等,在网购时开启例如360安全卫士的“网购模式”就能检测网站真假,识破骗局;对于正规网站中的不法商家,主要是一些不诚信的卖家通过虚假交易提高信誉,收集用户相关信息或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避免陷入此类骗局的关键是,首先要借助购物平台的信用机制,根据用户评价来判断卖家的可信度,在发现虚假交易行为和出售假货时,或者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商家泄露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3、宣传教育
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目前老一辈人经验很少,可以传授的知识也不多,在宣传教育这方面就做的不够。学校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多举办一些网络犯罪问题讲座,教育学生要通过正常渠道赚钱,不可贪图利益,听信网络兼职等容易上当受骗的虚假信息,也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从事网络犯罪,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再者淘宝也作为我国的最大的购物平台,也应多向客户宣传自己的规则;及时出台保护小商家权利的规则,一旦发现有供应商使用分销来欺骗销售商就要做出翻倍惩罚,不仅要赔偿钱财还要列入黑名单公示,在小商家选择分销商时就要告知其中的条列规则,提醒分销商谨防受骗。
4、刷单行业的大力整治
淘宝应加强商家信誉监督,一旦发现购买记录异常,比如一天内突然增加,同一个IP或同一个淘宝号码多次购买同一店铺商品,就要进行监管排查,可以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买了这家店铺的商品,是否记得商品是什么有什么特征,一旦发现是刷信誉行为就要对商家进行处罚,现如今淘宝的处罚是降权,建议淘宝可以增加黑名单记录,对刷信誉次数进行限制,第一次可以警告,接下来采取处罚措施,一旦超过限制次数可以取消开店资格。
四、总结
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大问题,淘宝作为领头羊,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个关键问题是推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更好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与网络的核心问题,我们要不断发现其中的缺陷,寻找解决办法,还要未雨绸缪,制定各种防范措施,总之,我们要建立一个安全有效的电子商务安全系统,要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玉琼.论网络钓鱼诈骗犯罪的原因及对策[N].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7-7(5)
[2]刘子轶.网络支付诈骗犯罪研究分析—-“以网络钓鱼为视角”[J].法治与社会.2014.5(下)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