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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用百姓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餐饮业员工受伤为例,剖析了员工发生人身损害过程中的事实与法律问题,指出餐馆在组织形式上虽然仅仅是个体工商户,但是此种餐馆所雇用的洗碗工也是属于中所界定的职工范围.该种个体工商户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地点所发生的第三人导致的人身损害亦构成工伤.但是,职工之间争夺劳动用具导致的人身损害并不能归结为"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宜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