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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整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面对职能调整,如何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三大职能的内在联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确保辖内金融稳健运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人民银行亟待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