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目前学界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学说,通过对两种学说的分析比较,我们会清晰地看到,两种学说的核心差异在于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认知上,是遵循“因果关系排除”还是寻求“因果关系证明”.在中国的民事立法历程中,共同危险行为制度从无到有,从采信“肯定说”到“否定说”被立法者认可,表明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宗旨在于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