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制度是调节农民收入分配、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国的农业税收制度长期沿用的是1958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的种种规定,国家先后对重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对城乡实行高度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由于农业税制多年来基本未作变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农业的实际情况,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由于农村通过税收筹集到的公共资源非常有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得不依赖于农民的非税负担。中国农村
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将可转换债券加入投资组合能够明显地使组合的有效边界向上方偏移即在同样的风险下实现更大的收益;同时,国内市场的发展也使可转换债券“进可攻,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