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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妹妹被性侵了,能不能帮我们报警?”凌晨3点,在重庆一家酒店的大堂里,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慌慌张张地向前台工作人员柯妮求助。得知女孩可能是被酒店的住客性侵,柯妮拒绝了,“你们该报警就报警,需要配合的我們再配合”。
最终,两名年轻人还是自行报了警,由此引出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敏锐地从案件材料中发现了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的这句话,于是,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成其监督酒店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这是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后,重庆市首份监督酒店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的检察建议。
深夜少女的求助
2021年2月28日,新年刚过,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14岁少女欣欣独自来到重庆旅游。正处青春期的她虽然社会经验并不多,但有着一颗“叛逆”的心,总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远在新疆老家的父母虽然担心,但由于身体情况太差无法出行,只能放任她自己去。
这天,欣欣在游玩时结识了16岁的男孩东东,二人聊得开心,便一起结伴同行。当晚,两人在一家小吃店里,偶遇了热情的游客张华。得知欣欣来自新疆,张华便说自己是欣欣的“半个老乡”,“因为我的媳妇也是新疆人”,欣欣更觉亲切,二人还互相加了微信。
吃完夜宵已是深夜,2月的重庆正是湿冷的时候,欣欣有些受不了冻。于是,在张华盛情邀请之下,欣欣和东东二人来到其入住的酒店玩耍。但欣欣万万没想到,来到酒店房间不久,张华称有话和欣欣单独说,就把欣欣拉到了卫生间,开始动手动脚、凶相毕露……幸而,东东在门口大声询问敲门,欣欣才打开门逃了出来。
两人离开酒店后,欣欣发现口红遗落在房间,便与东东回酒店寻找。当时已是凌晨3点,由于敲门无人应答,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柯妮上前询问,东东将欣欣被性侵的事告知了柯妮,希望柯妮帮忙报警。
“我们不负责报警,但如果警察来了,酒店会配合调查的。”柯妮这样回答。最终,东东报了警,张华被警方传唤到案并刑事拘留。3月9日,该案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批捕。5月13日,该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依法对张华提起公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吴筠敏锐地察觉到,其中暗含一条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线索。根据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该意见明确报告责任主体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旅馆、宾馆等。
“旅馆和宾馆,是该办法所指的‘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之一,负有立即报案或举报义务。”吴筠告诉《方圆》记者。在该案中,欣欣只有14岁,东东16岁,两名未成年人作为访客进入酒店为何没有登记?在两人向酒店前台寻求帮助时,对方也没有及时报警和报告,这些情况已经不能用酒店的“一时疏忽”来解释了。
检察建议直指履职问题
察觉到线索后,吴筠立刻按程序向领导汇报,并迅速对该案证据进行了一一复核和补充取证,先后询问了被害人欣欣和证人东东,还调取了报警电话记录等证据材料。
经查,酒店未对犯罪嫌疑人张华的入住予以登记,也未落实访客核查制度,导致本案未成年被害人在无监护人时进出酒店。同时该酒店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性侵害,被害人向酒店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报警时,予以拒绝,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违反了2020年12月重庆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该办法规定,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我们在对酒店前台柯妮等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时,对方直言,没有听说过强制报告制度,也不觉得自己有给别人报警的义务。”吴筠告诉记者,强制报告制度已推行一年多,这起案件不仅反映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得不到位,还体现出相关部门在监督履职中存在一定问题。
于是,渝中区检察院于4月13日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这也是重庆全市首份监督旅馆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的检察建议。该建议反映了该酒店存在的问题,并着重分析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对旅馆的监督落实不到位;二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与治安工作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有待加强。同时,检察院向渝中区公安分局提出三个建议,第一是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第二是开展集中综合治理,治理治安乱点;第三是加强辖区内旅馆业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合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渝中区分局收到该检察建议以后,于2021年4月21日向渝中区检察院进行回复,表示将会对存在问题的住宿企业严格依法调查处理。下一步,将按照《重庆市公安局旅游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重庆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结合近期存在的问题,组织辖区内住宿业法人代表、经营负责人、前台登记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讲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现象。
同时,渝中区分局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要求从实名登记、住宿业安防设施措施、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等方面,对辖区内住宿业开展全覆盖日常治安检查,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与此同时,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涉案酒店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