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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7日至4月13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南宁举办了两期全区区直、中直大中型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举办培训班是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区政府2006年一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精神,宣贯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特别是宣贯胡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上重要讲话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