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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由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三同志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版,以下简称《原理》)对“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社会有机体”这三个概念作了如下的区分和规定: “社会经济形态”专指社会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有机体”则是一个范围最广的范畴,它包括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还包括不能归入上述三个层次的其他社会要素。我们认为,《原理》对这些概念的上述规定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