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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加快推进我区电力项目建设,争取一批电力项目尽快获得国家核准实施,已核准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65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电力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