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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从某种角度说,政府信息公开是技术革命推动的历史潮流,伴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政府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电子文件,因为电子文件适合在网络上传送,而网络如今已将亿万个单位和家庭联系在一起,所以这就为信息开放利用的社会化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