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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从1999年开始,在不断完善年薪制的同时,对具有条件的三家上市公司和三家非上市公司尝试了股票(或股份期权的激励方法,在加强与完善企业家长期激励机制方面,做出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一般做法:基薪收入十风险收入十年功收入国资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功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基薪收入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年功收入是以前年度经营业绩的累积报酬,由国资公司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时间和工作业绩综合评定,在风险收人兑付时由国资公司一次性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