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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要“引导学生综合地、整体地认识社会,逐步形成真实而全面的社会生活观念,倡导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终身学习、持续发展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很明显,新课标强调的是学生的“学”,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为此,教师只有改变传统的单纯知识传授为引导学生探求知识,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笔者认为,在《历史与社会》课堂上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对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和提高人文素养具有着积极的意义。下面就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点粗浅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