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中隐私关注的保护性行为效应研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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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探究社交网络中用户隐私关注与其隐私保护行为的相互作用关系,通过现有相关文献研究,发现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运用不同模型,得出了许多观点。有的学者认为用户拥有较高的隐私关注会直接影响其隐私保护行为,而有的学者发现隐私关注度对用户隐私保护行为具有一些间接影响,还有的学者发现隐私关注与用户行为之间并无明显关联,他们认为在涉及隐私的情况下用户可能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不采取隐私保护行为。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归纳,并探讨当前的相关研究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隐私关注;网络行为;社交网络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6-0060-03
  课题项目:本论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社交网络中用户隐私关注的影响因素及行为效应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JC18109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迅猛发展,很多社交行为已从现实世界迁移至互联网上,以微信、抖音、新浪微博等为代表的网络社交平台吸引了广泛的社会人群。用户使用兼具开放性、共享性和互通性的社交网络记录生活、塑造形象(进行信息披露行为)的同时,个人隐私信息也容易被非法窥探,用户往往会因此遭受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例如,央视2021年“3·15”晚会曝光了智联招聘、猎聘等工具性社交网站将用户简历公开售卖的丑闻,再一次暴露了社交网络的隐私泄露问题。在此背景下,社交网络的隐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用户的隐私关注是指用户对自己的私人信息、私人事务、私人领域可能存在泄露或者侵害现象的一种主观感知。它不仅受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也受个人性格和生活经验的影响。作为一种主观感知,隐私关注有感知程度高低之分,故作为一类研究对象,可被量化成具体数值加以分析讨论。目前,研究者对隐私关注提出了多种量化模型,其中学术界比较公认的是信息隐私关注量表和基于信息隐私关注量表提出的网络用户信息隐私关注量表。
  隐私保护行为是指人们为应对可能的隐私泄露风险而采取的措施,社交网络中用户的隐私保护行为一般可笼统地被简称为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网络隐私保护行为又可分为伪造、保护和抑制三大类。伪造类行为的隐私保护是通过隐瞒真实身份以达到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如在网站上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个人资料;保护类行为的隐私保护是指利用边界管理设置、定期清除浏览痕迹以及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隐私保护服务等手段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不受侵犯;抑制类行为的隐私保护则是通过拒绝填写个人资料或停止上网等行为来保护个人隐私[1]。隐私关注可能会促使用户采取相应的保护性行为来防范隐私泄露,针对社交网络中用户隐私关注对其隐私保护行为的可能影响,已有不少文献作了研究分析,本文尝试对此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二、隐私关注直接正向影响用户隐私保护行为
  国外相关学者对用户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行为展开了相关研究,发现社交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披露程度以及网络活动参与程度会随隐私关注水平的提高而降低[2]。也有学者在对脸谱网的个人资料填写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更关注自己隐私的青少年用户更有可能将自己的个人资料设置为私密,并采取更多隐私保护策略[3]。金·拜永索等人基于隐私演算模型考察了关键前因对用户信息披露意愿和披露行为影响的差异,结果发现隐私关注是用户信息披露的主要障碍[4]。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对用户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行为的关系给予了高度关注。高锡荣等人对隐私关注与网络隐私保护行为进行研究发现,如果用户存在较高的隐私关注,则会促进用户拒绝填写个人资料、伪造个人信息[5]。郭龙飞实证发现用户网络行为受隐私关注程度影响明显,特别是在具有地理信息的商业行为中,更为明显地体现出用户的隐私关注对其隐私保护行为方面的正向一致性影响[6]。周朋程等人认为用户的网络隐私关注、网络隐私感知风险负向影响在线评论意愿[7]。
  用户除了对隐私披露行为进行抑制,拒绝可能存在隐私风险的服务外,隐私关注度高的用户还会使用平台隐私设置来保护个人信息。朱涵钰等人实证研究表明,用户隐私关注会影响用户隐私设置,并会随着平台的变化而改变[8]。顾秋阳等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当出现隐私问题时,用户不仅会降低自己的隐私披露率,而且会更愿意改变自己的隐私设置或安装隐私保护软件[9]。臧国全等人通过使用前因变量→隐私关注→结果的模型分析发现,社交网络中的用户隐私行为包括个人隐私信息的自我披露和隐私保护,隐私关注程度较高的用户会采取更多的隐私保护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10]。
  三、隐私关注间接性正向影响用户隐私保护行为
  一些学者对隐私问题直接影响用户的行为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隐私关注直接作用于隐私感知进而间接影响用户行为,换句话说,用户隐私关注程度首先对用户的隐私风险感知能力有正向影响,再由隱私风险感知水平对用户的网络行为产生正向影响[11]。之后有学者利用信息隐私关注理论实证研究佐证了这一观点,并且发现隐私关注不单单通过感知风险间接影响行为动机,其影响因素还包括信任因素[12-13]。这一点仅体现在社交平台上,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隐私进行研究发现,隐私关注对用户的隐私保护行为没有显著影响,它主要通过感知风险间接影响用户行为[14]。周涛通过对定位服务进行研究发现,隐私关注并不直接影响行为意图,而是直接影响用户感知风险,进而间接影响用户行为意愿[15]。齐荣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用户感知的隐私首先作用于用户行为意图,进而间接影响用户使用隐私工具的实际行为[16]。无独有偶,国外学者奥加齐等人利用演绎法推断出脸谱网用户隐私关注和隐私态度间接影响其隐私披露,而隐私意图是唯一对用户在社交平台自我披露有直接影响的因素[17]。
  四、隐私关注下存在其他因素影响用户隐私保护行为
  除了用户存在较高的隐私关注,用户正在使用服务的兴趣也会影响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披露。换言之,在适当的情况下,社交网络的活跃用户在使用具有娱乐性的业务时很容易忘记他们的隐私问题[18]。类似的,如果用户对平台的某些隐私协议感到疲劳和丧失兴趣时,他们则更容易感受到社交媒体的压力和疲劳,而无视潜在风险地披露个人隐私[19]。   当用户的感知实用性高时,用户即使存在隐私关注也会继续使用他们所依赖的服务。有学者利用技术接受模型对某国外照片分享平台的用户进行调查发现,隐私关注对其行为意图作用不是十分明显,如果用户的实际需求大于可能隐藏的风险时,用户可能不会采取预防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安全[20]。张会平等人利用信息隐私关注模型得出结论:即使用户知道所使用社交媒体平台可能会造成隐私风险的情况下,但由于社交媒体提供的强大社交功能,仍然会促使他们继续使用社交媒体[21]。
  比起感知有用性,直接经济收益也会使得用户更愿意采纳服务提供方的业务,尤其是直接的“现金返现”策略会显著性地提高用户注册网站的动机[22]。闫相斌等人经实证考证后发现,在奖励条件下用户内在动机对用户披露行为产生强烈正向影响,而外在动机的影响却微不足道[23]。本质上而言,这些用户在使用社交平台时,都会在隐私关注与社交奖励之间进行权衡,以决定是否进行他们的隐私保护行为。
  部分学者认为除隐私关注外,用户对隐私的忧虑程度也会影响他们的行为。国内学者通过对频繁使用微信的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最后分析得出结论: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忧虑程度和隐私关注程度越高,采取隐私保护措施的可能性越大[24]。石硕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感知利益对隐私披露行为具有积极影响,而隐私忧虑则对隐私披露行为具有消极影响[25]。而在非常时期(如新冠肺炎疫情),卢家银认为用户对于生命健康威胁的安全恐惧感知对其隐私回避和披露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6]。
  还有学者认为用户过往的互联网经验也会影响他们的隐私保护行为。罗伯茨等人对脸谱网用户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用户的技能水平如果较低,即使有较高的隐私关注,也很难采取有效的隐私保护行为[27]。强月新等人认为隐私关注仅仅导致了用户隐私管理行为的意图,但并不是减少隐私披露等隐私风险行为的充分保证,而增加网络经验可能是抑制此类行为的有效途径[28]。朱侯等人验证了互联网经验不足的用户往往认为隐私設置的难度较高,对隐私设置意愿有负面影响[29]。
  五、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虽然当前学术界对用户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行为影响关系的研究成果颇多,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当前隐私保护的调研对象主要是高校学生与老师,很难涉及其他职业或是其他社会阶层的用户,调研对象层次的片面性意味着研究结果可能不具有全面性。
  第二,现有的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讨论隐私保护问题,并且调查问卷大多基于信息隐私关注量表或用户信息隐私关注量表进行设计,缺乏适合社交网络平台的隐私关注量表,调查手段的单一化以及量表的同质化可能会使研究结果产生偏倚。
  第三,社交网络平台类型具有多样性,现有研究对象大多是即时通信类社交平台的用户,缺少对类似于因某个共同爱好或者目的而聚集认识的社交网站(豆瓣、小红书、知乎等)用户或者是短视频类社交网站(腾讯微视、抖音、快手等)用户的研究。
  六、结语
  海量用户在享有使用社交网络所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日常信息生成和共享的行为也驱动着社交平台的发展。面对潜在的隐私泄露危机,用户除了在社交平台上进行隐私边界设置外,他们也很有可能会减少自身的信息披露行为或是停止某些社交服务项目,而这样消极的行为不利于社交网络平台的长期发展。通过综合分析有关社交网络中用户隐私关注与其隐私保护行为关联的现有研究,本文总结了隐私保护性行为的促进和抑制因素,为之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思路。同时社交平台服务供应商可以根据这些因素采取更好的隐私策略,正向促进用户使用他们的平台进行社交互动,从而提升用户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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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姜火文(1974—),男,江西南昌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隐私安全、计算机教育。
  熊广(1990—),男,江西南昌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计算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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