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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创立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其中,并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期间种种工作经历难以忘怀。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1994年,建设部以第33号部长令颁布第一部全国性物业管理部门规章《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极大地促进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涌现了一大批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场上“抢”项目,完全不顾及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给项目接管以后的管理和服务留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