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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上海市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从1996年5月起逐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以住院、门诊、急诊部分项目以及退休人员一般门诊、急诊为内容,覆盖不同所有制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社会化程度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9月,市医疗保险局又将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纳入医药保险。根据沪医保[1998]63号《关于本市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