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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文本的构成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要素论”和“层次论”的分歧和争论。综合古今中外有关观点,文学文本应是一个多层面有机构成的整体,这些层面可进一步归纳为言、象、意三个大的层次,这三个层次各有其相对独立的价值,又因其内在关联而联结成一个统一整体,共同担负和体现着文本结构的意指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的整体性功能。文学文本结构的这种整体性功能也决定了它的非自足性和全面开放性,它的产生和存在有赖于作者的创造,它的实现和完成以及在历史中的发展变化也有待于读者的阅读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