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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与现实的工农产品交换中,存在工业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进而形成不等的价格差额的问题。根据改革以后的经济状况,在研究和计算工农产品差价时,不应再沿用过去几十年的方法和资料,而应基于农民出售农副产品价格与工业品出厂价格之间的比价关系,计算以价格动态表现的工农产品差价,并引入工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数的比值来观察工农产品价格背离价值的状况。由于差价问题给贵州经济发展负面影响较大,因此应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及调整工农产品价格这一主要办法上着力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