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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五六十年代被基本消灭之后,从八十年代起重新恢复、发展,决不是偶然的。它是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之下,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逾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可动摇。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排斥非公有制经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同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同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的关系,而不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关系。共同发展,就得认同个体、